正文
“黄石市2024年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红珍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向出席今天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关心环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由我来发布2024年上半年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来,黄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战略性的大事来抓,以改善大气、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基准线,聚焦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印发了《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涉及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纳入其中,持续强化各部门生态环境污染防控,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全市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态势。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7月份,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向好趋势。我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3.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比去年下降11%。其中,6月和7月PM2.5分别为12.8和10微克每立方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进入前20名,分别排名第20位和第17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15.2%;臭氧浓度为15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3%;累计优良天数为17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6%,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聚焦“联、减、督、调”管控措施:一是通力合作,联防联控。逐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确保管控措施落实落地见效。先后联合市检察院、住更、公安、交运、商务、城管、经信、气象等部门通过采取智慧工地微站数据强化扬尘管控、柴油货车整治、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实施夏季夜间错峰加油、精细化管控餐饮油烟、开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管控。二是严抓项目,强化减排。严抓大气污染项目治理,目前年度计划实施的38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275个。并全力推进“五个一批”项目有序实施(9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4个深度治理项目、1个关改搬转项目、10家企业绩效创建、2924辆老旧车淘汰);将1099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促企业更新“一厂一策”,每月分行业对涉气重点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培训,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强化监督,倒逼执法。坚持“四不两直”、“交叉”执法等模式,开展了VOCs企业交叉执法、生物质锅炉专项检查、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等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7月份,全市办理涉气行政处罚案件54件,处罚金额195万元。四是科学调度,确保成效。强化研判调度,每日编发《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测未来3日空气质量情况并提出建议。采用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拍和便携式设备现场检测等手段,帮扶辖区溯值高源,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同时在扬尘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露天焚烧整治、工业污染及移动源污染防治等方面,通过末端治理、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预警提醒、督办通报、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等方式,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整治成效,共同守护“黄石蓝”。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截止目前,我市考核断面水质总体良好,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纳入国家考核的长江风波港、长江中官铺(上巢村)、富水富池闸、大冶湖大冶湖闸、高桥河港口桥等5个国控考核断面都稳定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达到年度考核要求。6个省控考核断面中,王英水库库心断面为Ⅰ类,富水十里湖断面为Ⅱ类,大冶湖磊山湖心、保安湖湖心、三山湖大冶湖心为Ⅲ类,网湖湖心为Ⅳ类。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90.9%,与去年同期持平。无劣Ⅴ类断面,长江干流断面全部达到Ⅱ类。黄石不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5个,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2个,全部达到Ⅱ类,达标率为100%。全市3个县级以上和1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
今年来,我市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一是稳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对督而不办、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约谈通报;市委流域综合治理指挥部加强统筹指导,定期部署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大冶市、阳新县成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目前大冶市金牛河(灵乡段)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已渐趋成型;阳新县良荐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取得初步成效。二是聚焦风险断面实施重点攻坚。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重点流域、重点水体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截至目前已预警4次。今年以来,网湖2、3、4月连续单月水质为Ⅲ类,总磷浓度均值较去年同期有改善。三是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和联防联控。联合市财政、市发改、市水利定期对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24个断面水质监测开展通报,目前已通报6期。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截至目前,已开展检查320余次。四是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聚焦一级入江排口、未完成整治和易反弹的54个重点排口,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目前已实现巡查全覆盖,水质监测全覆盖;生态环境部交办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507个中,完成整治496个,整治完成率97.8%。
答记者问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曾 艳
问题:从数据上看,黄石市今年PM2.5和PM10同比下降,但臭氧浓度同比上升,下一步我们将如何抓好臭氧治理,同时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谢谢您的提问。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经安排部署了2024年下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我们从常态化和临时应对两个方面,制定了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市政府即将印发《黄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臭氧污染,聚焦细颗粒物,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多管齐下守护蓝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实施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和企业深度治理,高质量完成38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涉气问题以及部省级监督帮扶大气问题整改,提升我市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执法、夜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等,大力打击不按要求使用治污设施、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面源和移动源管控。提升治污合力。多部门联动,加大对施工扬尘、柴油货车、工程机械、汽修、加油站、餐饮、露天焚烧等面源、移动源巡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每日进行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呼吸健康。
答记者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大平
问题:今年以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群众参与力度,采取各种模式让更多公众共同缔造“美丽黄石”。据了解,目前,该局已启动“守护蓝天 共同缔造”大气小微站预警联动活动,60个大气管控小微监测站点即将上线,请问小微站点会为我市大气防治带来哪些成效?公众如何更好地参与大气环境监督?
谢谢您的提问。微型监测站点可以实时监测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包括我们日常所指的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氧等。这些数据可以帮助我们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实现对重点企业、道路积尘、露天焚烧、汽车尾气等污染源的实时监控。如,当污染物浓度超过预警限值时,我们发出警报,定性污染源,由基层党员、群众、部门等围绕预警范围类的区域开展溯源排查,针对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的源项,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交由职责部门,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精准度。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联合各街道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将微站预警与共同缔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动员辖区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大气环境治理,建立“环管员”队伍,引导群众关注空气质量,杜绝燃用煤炭、露天焚烧垃圾及纸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让每个人都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大气污染问题,及时向当地街道、环保部门反映,为营造“黄石蓝”贡献力量。
答记者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红珍
问题: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我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在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哪些计划?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市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不断探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大冶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及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每月对大冶湖生态补偿24个监测断面水质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了各辖区流域治理责任。二是联合市财政、市发改、市水利对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保护开展核算,印发《关于执行2023年度大冶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分配方案情况的报告》,每年市、县两级出资2700万元进行奖惩,实现横向补偿。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组织大冶市、开铁区、下陆区三方河长办、生态环境分局、城管、街办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尹家湖主要汇入支流张冲港溯源,排查沿线河港水质、排口和黄金山工业园区部分企业雨污分流情况,推进尹家湖水质改善。
为进一步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我市今年将推进长江干流跨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建立鄂州市、黄石市在长江干流生态保护和治理协调机制,推进上下游协同共治,以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为目标,鄂州和黄石各出资500万元,将水质断面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坚持奖优罚劣、公平合理、 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日常数据,每季度核算,每年结算,倒逼各地强化流域水质提升,促进长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