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 年修订版)》的通知 文件类型通知
发文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字号鄂环发〔2025〕5号
发文日期2025-05-15 00:00:00 发布日期2025-08-01 00:00:00
生效日期2025-05-15 00:00:00 失效日期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鄂环发〔2025〕5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厅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厅根据近几年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结合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对《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修订版)》,并经2025年第10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2022年1月2日印发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鄂环发〔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修订版).pdf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