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阳新县金江造船厂:
因企业长期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等原因,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现决定将你们移出《黄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特此决定。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
文件名称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将阳新县金江造船厂移出《黄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决定 | 文件类型 |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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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06-24 16:15:00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16:18:49 |
生效日期 | 2022-07-04 16:18:49 | 失效日期 | 2022-07-04 16:18: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阳新县金江造船厂:
因企业长期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等原因,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现决定将你们移出《黄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特此决定。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