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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将依法行政贯穿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本年度,我局荣获中国环境报社“2025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大冶市分局在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获评表现突出集体。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筑牢组织保障根基。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实现与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核心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责任制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执法大练兵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及时向依法治市办报送重要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及信息,确保各项依法行政要求落地见效,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强化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推行“集中学习+自主研学”双轨模式,组织开展《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相关条款专题学习,依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研学活动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8次法律法规培训,累计290余人次参加,通过常态化交流巩固学习成效。二是深化学用结合实践。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制定《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文件,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支撑。开展“执法大练兵”“以案说法技术练兵”活动,围绕知识竞答、现场执法实操、新技术新装备运用、案卷制作等六个方面开展综合比拼,组织执法人员围绕典型案件研讨交流,推动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提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筑牢法治监管防线。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案卷审查”攻坚组,采取“线下盲抽+线上普查”“交叉互评+定点专查”模式,实现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从“内容质量+系统填报”双维度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案卷标准化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结合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共作出行政处罚93件,有效震慑违法失信行为。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工作。通过个人自查、企业征求意见、科室线索排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执法问题,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清单,所有上报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相关执法人员开展追责及谈话提醒。整改期间,制订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规章制度11项,废止1项,整理典型案例2件。在智慧环保系统新增“行政检查审批”模块,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需事前审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扫码入企”专题培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法治服务质效。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首违不罚”“轻违免罚”柔性执法举措,严格落实宽严相济政策,鼓励企业自行纠错,截至目前已办理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案件22起,涉及不予处罚金额251余万元,实现行政执法“力度”与“温度”并重。对涉企案件综合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手段,强化后监督责任,2025年组织涉企听证会9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引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二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依托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1455家单位(含85家重点排污单位、722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单位)信用评价,评定绿标单位12家、蓝标单位1100家、黄标单位336家、黑标单位7家。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在下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全年为60余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一是开展精准普法培训。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宣贯+监管”并重的方式,实现监管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培训全覆盖,组织200余家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合规经营要求。累计开展普法培训20余次,“送法入企”活动100余家次,提供执法帮扶100余家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册,强化企业依法排污意识。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为契机,通过现场咨询、科普展览、案例讲解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与市司法局建立联动普法机制,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实务宣传专场直播,通过“黄小法法治宣传直播间”解读热点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六)健全生态法治机制,强化依法治理效能。首次在省内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生态环境赔偿典型案例6件,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2件,线索筛查率、启动率均达100%,案件结案率达99%。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主动与市直相关单位沟通对接,破解工作难点堵点;二是落实“一案双查”,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同时,同步推进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三是强化调度考核,建立重点案件月度调度机制,通过电话提醒、现场督办等方式压实责任,构建“线索筛查—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磋商理赔—修复监督”全链条工作机制,将工作推进情况与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挂钩,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精准普法针对性不足。针对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普法宣传通俗化、靶向性不够,部分企业法治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仍需提升,普法与企业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二)执法尺度把握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在把握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发展的尺度上存在短板,严格监管与柔性执法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执法+服务”融合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协同执法机制不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及损害赔偿等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各部门在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协同执法方面机制不够健全,影响协同办案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精准普法,筑牢法治思想根基。聚焦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围绕污染防治、合规经营等重点内容,开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短视频等素材,通过“进企业、开座谈、线上答疑”等形式开展靶向宣传,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环保自觉,推动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的平衡能力,完善“执法+服务”衔接机制。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指导、合规整改建议,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三)健全协同机制,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推动建立多部门专职工作人员联动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规范线索填报流程、压缩流转时限,提升协同办案效率。主动对接省直相关部门,争取常态化业务指导和科学考核评估,建立工作通报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均衡发展。
(四)推进精准立法,完善生态法治体系。立足黄石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紧扣噪声污染、废弃物循环利用、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需求调研与论证,形成立法项目建议清单。健全“政企联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在法规草案起草中充分吸纳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衔接,推动形成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地方治理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以良法善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