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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围绕法治建设惠民惠企不断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喜获“无废城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等3个国家级试点称号、成功创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我局荣获第六届全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根据省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一是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就落实普法责任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执法专项检查、执法大练兵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向省厅报送法治建设的重要事项和信息,不断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局党组已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开展全体职工专题法律法规学习3次,参学人员1000余人次,在局系统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明确执法主体,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局队合一”体制,通过委托执法方式。明确执法主体地位,统筹调度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推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强调各项工作都要依法办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行为,2024年上报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计划2件,列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目前已征集公众意见,正在合法性审查阶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已完成本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以专项执法为抓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处罚172件,实施配套办法25件,其中查封扣押4件、移送拘留12件、限制生产2件、涉嫌犯罪7件。
三、强化法律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为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思想意识,大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局精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研学活动。一是法律法规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依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月一法”研学活动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广泛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复议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交流学习心得。二是理论学习与案件办理相结合。针对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出台了《处罚告知前案件审查证据清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指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常见八类环境违法行为认定指南》等文件,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执法监督与“三项制度”相结合。全面推行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成立“案卷审查”攻坚组,采取“线下盲抽、线上普查”,“交叉互评,定点专查”等多种方式实现案卷评查全覆盖,从“案卷内容质量”和“系统填报规范”倒逼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案卷质量规范化。
四、聚集惠民惠企、增加人民福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将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惠民惠企作为我局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探索“首单免罚”“轻违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通过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政策,依法适用行政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鼓励违法企业自行纠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截至目前,已办理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案件29起,涉及不予处罚金额345万元。二是推进审慎包容监管。对涉企案件推行依法审慎执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对企业不予处罚,同时落实好后监督责任,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针对涉案企业提出的诉求,我局今年已组织听证会15起,实质性化解矛盾,引导企业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三是依托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黄石市58家重点排污单位、727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单位等1367家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绿标单位1家、蓝标单位981家、黄标单位373家、黑标单位12家。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在下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对符合条件的33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五、生态环境有价、损害赔偿担责。一是领导重视。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强化协调,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其他市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协调推进工作中的难点和阻点。二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同时办理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截止目前,我市已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0件,向省厅推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典型案例2件,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水利领域全覆盖。其中某公司排放污水赔偿案入选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三是加强调度。重点案件进行每周调度,通过电话提醒、现场督办、对办案进度滞后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等方式推进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全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有待加强,普法方式有待创新。二是执法人员如何把握严格执法的力度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温度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市直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缺乏动力,没有形成合力。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说理式执法,加大对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三是持续加强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现代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和绿色保障。四是完善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加强信用制度、信用平台建设、有序推动信用修复,建立信用分类分级评价监管体系。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