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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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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报告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和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例报制度的通知》(鄂环办〔2015〕127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我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只发生一起因火灾事故引发的应急响应。

2023年7月4日16:30左右,诺德股份黄石公司(经纬度坐标:115.135646E,30.173783N)发生火灾,我市消防、应急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应急抢险。我局张红珍局长带领市、区环境部门应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确认现场是建筑工地,企业尚在建设中,未投产,没有生产排污行为。本次火灾事故系塑料构件燃烧,产生有黑烟,现场无刺激气味,消防废水直接由厂区内土壤吸附,没有废水排入周边沟渠等水体,没有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二、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9月,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4767人次,检查企业2204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343个,完成整改277个,下达整改指令书50份。责令停产整顿2家,关闭取缔1家, 罚款企业11家,罚款金额59.2万元。

一是以重点工业园区、化工医药、尾矿库、垃圾填埋(焚烧)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涉重金属、放射源、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为重点,排查出全市199家重点风险源企业。

二是坚持“每周一报”,各分局安排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周上报工作信息。市局工作专班将隐患排查的问题拉条挂帐,形成清单跟踪督办。

三是坚持“四不两直”方式突击检查。局党组成员带队明查暗访各类环境问题隐患,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时刻绷紧环境安全的“弦”。

四是对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下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函》,要求属地分局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守牢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12345”工作法,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我市推行“签订1份承诺书”、“开展2轮多批次守法普法培训”“3种渠道畅通环保有奖举报”、“督促企业建立4层级管理体系”、“5类重点高风险企业分类监管”的“12345”工作法,不断推动全市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我局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构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及环保负责人、普通员工等4级分层分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每层级的环境保护责任,做到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做到生态环境保护有岗、有责、有人、有落实,不断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环境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性,切实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聚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工业污水集中处理、涉重金属、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5类高风险行业企业为重点,帮扶指导企业建立以日常自查为主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和风险防控制度,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做到排查到位、治理到位、报告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开展跨省联防联控联合检查活动

按照2022年签订的《鄂赣皖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要求,8月中旬,江西、湖北、安徽三省五市生态环境部门以“共护长江水,赣鄂皖碧水行动”为主题,联合开展长江赣鄂皖段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专项行动,我局派人参加。

本次行动重在完善跨省长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升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强交流合作,确保赣鄂皖省界区域及三省长江流域水环境安全。三省五市环境应急和执法人员采取人员打散,联合检查方式,分三组联合检查了黄冈市、黄石市、九江市、池州市、安庆市沿江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环保守法和企业环境风险敏感点,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现场进行约谈和督办。涉及我市的三家企业9个问题,全部纳入8月环境隐患排查问题清单,跟踪督办整改完成情况。

9月4日,我局阳新县分局联合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瑞昌市分局在阳新县枫林镇开展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现场走访,全面检查了劲牌枫林酒厂等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以及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和运行状况。实地检查后,两地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座谈,分享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绩效分级、道路扬尘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今后将继续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鄂赣边界。

(四)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保环境安全

9月26日,市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双节”期间应急安全信访相关工作,作出了“加强应急值守,突出重点分片检查,坚持事故零报告”等工作部署。“双节”期间,黄石市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围绕秸秆禁烧、汽车尾气排黑烟、大气粉尘防控、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尾矿库环境安全、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设施安全运行、危化品生产企业环境风险等重点领域,市局党组成员带队分片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各县(市区)分局结合实际,针对性安排开展了节假日巡查,如黄石港区分局坚持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西塞山区分局联合交警检测车辆尾气,查处了3辆尾气超标车辆;新港园区环保专班每天巡查辖区内五大骨干企业;开发区分局兵分三组,每组每天至少检查3家企业。“双节”期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149人次, 检查企业67家,排查出隐患38条,已整改隐患35条,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列入10月问题清单,跟踪督办。全市企业生产平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没有发生违法排污行为。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黄石市突发环境事件列表

(三季度)

序号

时间

地点

事件名称

事件级别

事件起因

污染类型

简要情况

污染物

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涉及危化品

事发地经度(保留6位小数)

事发地纬度(保留6位小数)

1

2023.7.4

黄石

诺德股份黄石公司火灾事故

一般

火灾事故

大气污染

现场是建筑工地,企业尚在建设中,未投产,没有生产排污行为。本次火灾事故系塑料构件燃烧,产生有黑烟,现场无刺激气味,消防废水直接由厂区内土壤吸附,没有废水排入周边沟渠等水体,没有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黑烟

115.135646E

30.17378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