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第一季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报告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和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例报制度的通知》(鄂环办〔2015〕127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第一季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我市发生了一起因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应急响应。
2023年1月5日09:40,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接金牛政府来电,一辆运输车在蕲嘉高速黄咸段K66+250公里处发生硫酸泄漏。接电话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并同时电话报告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党组成员、总工唐大平同志带领带领应急、固废、监测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大冶市分局和金牛镇政府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和开展环境监测。
经现场核查,牌照为鄂J48686(鄂J2957挂,核载质量32.75吨)的运输车辆从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装载29.54吨93%硫酸送往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在蕲嘉高速黄咸段K66+250公里处由于车辆右侧后轮爆胎致使轮胎附近阀门崩坏,车上硫酸全部泄漏。泄漏硫酸流入金牛镇胡铁村一排水沟渠(经纬度坐标:114.654046E,29.966501N)。1月5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金牛镇政府安排人员已经将排水沟渠两端筑起两道堤坝拦截,硫酸均拦截在水沟内(约200来长),运来石灰投入水沟中和,没有废水外排,未对周边农田和沟渠造成影响。事发地点周边无敏感水体和居民。
经过监测和现场勘查,本次交通事故引发的硫酸泄露,应急处置得当,未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今冬明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按照省厅《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继续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本次行动以重点工业园区、化工医药企业、尾矿库企业、垃圾填埋(焚烧)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涉重金属排放、核放射源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共八类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排查全市重点生态环境风险源,形成风险源清单。
本次行动要求生态环境风险源单位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和《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建章立制,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自验。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排查、整改、复核、销号”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项行动常抓不懈,运转流畅。截止3月28日,检查企业1389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94项,已经完成整改68项,向22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关闭取缔污染企业1家。
同时,我局还专门部署开展了2023年两节两会期间固化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2022年度“一废一品一库”环境风险问题开展“回头看”,核查便携式X射线的许可证等,消除隐患。
(二)开展全市环保设施安全检查活动
按照国家安委办和省安委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组织在2-4月份期间开展全市环保设施安全检查活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本次检查紧盯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环保设施的企业,督促企业全面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个方面,环保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等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将环保设施纳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自验。我局建立“排查、整改、复核、销号”的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总结评估”等方法,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全覆盖。
(三)保重点时段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一是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1月19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春节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会,对春节期间大气管控、环境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分责任到人,确保做到环境热线24小时有人值守,有环境应急情况随时有人出动,节日期间大气管控不松懈,全面守护全市节日期间环境质量。节前和假日期间,局党组成员带队,兵分四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明确时限,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红线。
二是保全国“两会”时段社会稳定。3月3日,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国两会信访保障部署会议”会议,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摸排与重点走访相结合,对2022年以来的信访投诉件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出重点信访事项26个,其中20个问题基本化解,6个未完全化解。我们将排查出来的未完全化解的和通过分析研判有可能反复的18个信访投诉件纳入领导包案化解清单,制定领导包案化解方案,逐案逐人确定责任单位、包案领导,成立化解工作专班,实行限期化解。
其次,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和环保设施安全检查活动,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不发生突发事件为目标,实现生态环境安全。
(四)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受区域静稳天气和北方污染气团影响,我市自2022年12月27日起出现轻度污染,我市当日分布了《关于实施大气污染临时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宣布从27日9时开始实施临时应急管控,要求建设工地、矿山开采、碎石加工企业停产停工,全市24家工业废气排放大户压减排放负荷10%。
12月28日12时起,将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升级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所有排放废气企业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扬尘源、移动源等减排措施全部启动。
1月1日12时起,大气管控预警由黄色转为橙色,管控措施全部上调,市局党组成员分片带队核查工业企业减排管控措施和扬尘源、移动源等管控措施执行情况。从12月28日至1月2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企业125家534次,其中停产95家(大冶市57家、黄石港区24家、开铁区7家、下陆区5家、西塞山区2家),未停产的30家企业已全部减负荷。
随着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好转,1月3日下午,大气管控预警由橙色降为黄色,重污染天气出现拐点。1月4日18时,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重污染天气事件时间跨度长,发生时间正好在新年前后,是一次较大挑战,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迎难而上,在气候条件不利的形势下,努力缩短重污染天气的时长。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黄石市突发环境事件列表 (一季度) | ||||||||||||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事件名称 | 事件级别 | 事件起因 | 污染类型 | 简要情况 | 主 要 污染物 | 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地 | 是否涉及危化品 | 事发地经度(保留6位小数) | 事发地纬度(保留6位小数) |
1 | 2023.1.5 | 黄石 | 蕲嘉高速运输车辆硫酸泄露 | 一般 | 交通安全事故 | 水污染 | 鄂J48686(鄂J2957挂)运输车辆从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装载29.54吨93%硫酸送往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在蕲嘉高速黄咸段K66+250公里处由于车辆右侧后轮爆胎致使轮胎附近阀门崩坏,车上硫酸全部泄漏。泄漏硫酸流入金牛镇胡铁村一排水沟渠。 1月5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金牛镇政府安排人员已经将排水沟渠两端筑起两道堤坝拦截,硫酸均拦截在水沟内(约200来长),运来石灰投入水沟中和,没有废水外排,未对周边农田和沟渠造成影响。事发地点周边无敏感水体和居民。 经过监测和现场勘查,本次交通事故引发的硫酸泄露,应急处置得当,未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 酸 | 否 | 是 | 114.654046E | 29.966501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