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7-24

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黄石市城区噪音治理的提案”(第234号)已收悉。根据法定职责,我局负责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会同市住更局、城管委等5个部门认真研究梳理,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管机制方面

(一)有序推进《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制定。2023年,我市启动了《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起草工作,已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三次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和个人二次征集意见或建议,正在按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走上会流程,计划在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调整方案》中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的噪声限值问题。一是“执行标准”中明确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和夜间执行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二是“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中明确了黄石市中心城区1-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共划分1类区12个环境功能区,总面积66.72平方公里;2类区11个,总面积51.71平方公里;3类区5个,总面积73.68平方公里;4a类交通干线100条,总长度380.168公里;4b类交通干线4条,总长度49.341公里。三是“监督与管理”中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相应职责。

(二)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工业噪声执法监管方面。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对辖区内企业环评手续、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以及工业噪声、固定设施设备等噪声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巡查,要求相关企业通过对高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4年全市办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案件6件,同比增加100%,处罚金额约11万元,同比增加83.3%。二是商业噪声执法监管方面。市城管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城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进行分办,督促其加大商业噪声污染执法力度和频次,严禁沿街店铺、市场摊位、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使用高音喇叭,严禁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集会等活动音响设备扰民,规范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及营业期间的噪声标准,并对违规店主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施以行政处罚。三是公共场所噪声扰民执法监管方面。市公安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负面影响较大、噪声扰民问题严重的麻将馆、棋牌室、娱乐室为重点整治对象,印发《黄石市公安局打击整治麻将室、棋牌室等场所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突出整治校园周边、小区内部等影响公共安全和生活环境的麻将馆、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共清理整顿棋牌、麻将室200余家,受理赌博案件30起,打击处理152人。

(三)畅通噪音投诉渠道方面。2024年全市各渠道噪声投诉总数12900件,其中,工业噪声692件,占5.36%;建筑施工噪声4775件,占37.02%;交通运输噪声105件,占0.81%;社会噪声7328件,占56.81%,办结率94.2%。为更加及时的处理建筑施工噪声,市住更局联合市资建局建立了施工噪音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分别就房屋建设领域、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装饰装修领域等三个方面施工噪音投诉处置进行细化分工,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无门、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二、应用科技手段降噪方面

(一)交通噪音治理。一是强化源头预防。2024年我市新增低噪声路面铺设面积6.7万平方米,持续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二是加强道路窨井盖降噪改造。2024年完成新型窨井盖更换改5846套,达到年度计划目标的146%。三是持续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帮扶。从2021年9月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及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黄石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全力提供技术支持,提出了关注项目噪声设计指标、沿线功能区及敏感点达标和配套设施设备达标的合理化建议,并持续跟踪,确保沿线敏感点噪声值均符合相应标准。

(二)建筑施工噪声治理。一是源头管控,强化准入。强制要求工地在开工前,即设置扬尘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强化源头预防。二是印发《黄石市城区住宅小区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清单》,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小区内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优化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积极开展智能监测。黄石市城区共设城市功能区测点位15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01个,城市道路交通监测点位80个。2024年已完成15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及数据联网工作,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初审。

三、落实部门属地责任方面

2022年12月和2025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为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行动指南,旨在切实推进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责任,提升噪声管理水平,为市民创造宁静、和谐的城市环境。此次印发的文件依据2021年12月24日新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生态环境、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交通运输、经信、市场监管、城管、教育、黄石海关等多个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生态环境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制定并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等任务,并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发改、经信、住建、公安、交通运输、自规、市场监督、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治理设备等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一)强化交通疏导减少交通噪音交巡警支队组织警力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增派执勤警力,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加强指挥疏导,缓解校园周边道路拥堵情况。严查校园周边车辆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十条”的相关要求,对新上项目噪声控制技术进行细致审查,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降噪方案、优化设备分布,加强噪声管理水平。通过落实工业噪声管理制度,压实企业责任,针对性开展现场检查、点位监测等工作,加强过程监测水平。完善热线受理、承办、转办、回复、回访工作程序,将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及时推送至各分局执法大队,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突出问题建立责任清单、跟踪督办,形成“接诉—办理—跟踪问效”责任闭环,让群众诉求“办得成、办得快、办得好”。如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投入290.3万对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新增各类除尘设施、风机等生产现场噪声较大的声源,加装隔音棉、隔音房、消音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大冶席丰铸造有限公司投资约120万元对炉前除尘风机、烧结机尾除尘风机等生产现场噪声较大的声源,加装消声器,并加盖隔声房

(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市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狠抓作风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心听民声、用心解民忧,常态化办好民生实事,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落地落实,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如,针对接到群众反映某黄石恒武建材有限公司夜间产生的噪声影响其休息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通过现场监测,发现该企业在夜间生产时排放的边界噪声未超标,但由于投诉人住所与企业厂界直线距离较近,企业生产产生的噪声确实会对投诉人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我局联合投诉人居住地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信访问题调解会,并邀请企业负责人及投诉人共同参会,达成“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午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的处置协议,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成功化解了企业与投诉群众之间的矛盾。

四、推动公众参与教育方面

(一)试点打造12个“宁静小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推动打造“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作为有效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重要抓手,鼓励各地积极建设,以居住小区为基点,通过制定居民公约、居委会调解、设备设施维护改造等手段,推动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有效化解,解决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作为我市2025年市级民生实事,在全省率先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工作,目的在于营造和谐宁静的生活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黄石市推进“宁静小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经街道、社区申报,相关城区评选报送,全市12个居住小区申报建设“宁静小区”,其中,黄石港区3个、西塞山区4个、下陆区3个、开发区·铁山区2个。各申报小区因地制宜采取组织居民会议、签订宁静公约、张贴“宁静小区”创建宣传单、组织“宁静小区”建设主题活动等不同方式宣传“宁静小区”建设工作。通过“组织保障制度化、宣传发动精准化、管理措施刚性化、重点问题靶向化、四方协同常态化”综合施策,社区负责统筹协调与政策支持,物业承担日常巡查、劝阻与设施管理,业委会发动业主参与、反馈民意,民警提供执法震慑与纠纷调处支撑。同时修订《小区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新增细化“噪声控制”与“公共秩序维护”专项条款,明确界定各类噪声源(如装修、宠物、乐器、公共区域活动等)的管理要求与责任主体。积极摸排有宠物家庭、学龄儿童家庭、近期有装修计划业主以及乐器爱好者等群体,为后期宣传教育、协调管控打好基础。

(二)宣传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到企业、工地等场所,大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引导业主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守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日,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切实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施工单位培训。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到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提早防范,切实减少噪声扰民。市住更局将噪音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建筑施工场界噪音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黄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编入宣传资料,共计印制发放宣传折页1000份。

五、特殊场景专项治理方面

(一)持续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为保障全市考生宁静备考环境,市教育部门历年联合市生态环境、市城管、市住建等部门持续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市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各有关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噪声排放稳定达标。进一步加强工业噪声特别是考点及居民区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工业噪声源的执法力度,重点关注反复被投诉的企业,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行为。市城管委加大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制,对考点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发放小广告、非机动车乱停放等情况进行现场整治,并对考点周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整理,保障考试环境良好和通行道路畅通。市住建和自规部门要求各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前合理安排工期,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禁噪措施,防止和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二)强化餐饮夜市、销售摊贩。市城管委印发《黄石市城区适当跨店外摆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明确餐饮夜市、销售摊贩的经营时间、“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等,合理设置跨店、外摆疏导点,优化外摆时间,提升商户自律意识,减少对商业噪声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细分职责,开展住宅小区内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区住宅小区基层治理工作,黄石市今年出台了《黄石市城区住宅小区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清单》,对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违反公共安全、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违反装修行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燃气安全、违反电梯安全运行行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经营者价格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人员行为的监管等13个方面的52个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执法依据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

六、存在的问题

噪声污染具有偶发性、局部性。传播范围有限,同时具有暂时性,声源停止,噪声便会消失,不会长期存在。如商业经营、健身娱乐等活动中产生的噪声随机性较强,在实践中存在执法取证困难、无法溯源等问题。另外,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噪声污染防治仍然存在着噪声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不完善等客观因素,特别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与个人的噪声防治意识息息相关,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相关标准滞后,导致部门对噪声监管、查处难度大。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对噪声热点问题的关切,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协调相关部门合力管控各类噪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宁静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加强噪声防护统筹规划。加快出台《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系统梳理、全面总结当前部门协作的有效经验,与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共同谋划部门协同合作参与的噪声污染防治大格局。

(二)持续推进噪声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将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完善“问题发现-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的闭环工作制度,以更严密的网格继续深入排查噪声扰民情况,以更人性化的方式继续缓解群众噪声矛盾。充分发挥噪声专项治理召集协调职能,积极探索部门联动,逐步形成部门间长效合作、信息共享、重大问题协商、监督检查等机制。

(三)持续强化噪声源头监管。在全省率先开展10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小区及周边噪声污染矛盾化解,强化群众自治管理,优化噪声源头防控及调处机制。加快推进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及噪声源头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工作,特别是强化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广场舞等社会生活噪声部门联防联控,开展工业噪声超标排放专项执法等,持续改善群众宁静和谐的人居环境。

(四)持续加强噪声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努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噪声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志愿者等广大舆论监督力量,加大噪声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