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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9-25 18:55


张松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土壤重金属污染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的议案》(代表建议〔2020〕151号)收悉。建议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2012年,大冶市被列为国家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区,获得1.021亿元资金扶持,开展了柯湾村农用地修复治理等试点项目,形成了受污染耕地植物“吸金”的修复治理模式,建立了大冶市农作物种植正负面清单,正在全市推广应用。

二、2016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六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截至目前,我局已先后协助大冶市争取1.8351亿元中央土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冶市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和耕地土壤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项目涉及大冶市10054亩农田,按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对土壤类别进行划分,分别采取日常监测+预警管理、钝化+农艺调控+植物修复等措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整体进度的60%。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工作。

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