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黄石市城区声环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黄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组织起草了《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18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黄政办发〔2018〕29号),此方案一直沿用至今。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且2019年以来,随着黄石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城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
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委托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编制《调整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黄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根据起草了《调整方案》。
三、主要内容
《调整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共分8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此次进行声功能划分的城区范围包含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第二部分为划分依据,包含此次声功能区调整的法律法规依据;第三部分为执行标准;第四部分为划分原则;第五部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第六部分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包含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结果;第七部分为补充规定,对本方案未涉及事项进行补充说明。第八部分为监督与管理。
附件为黄石市中心城区1—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黄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黄石市中心城区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黄石市中心城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