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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13)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31 09:40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3)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内容

2016 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 2018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均有群众投诉大冶市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粉尘、噪音污染问题。大冶市于2020年上报该信访件办结。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该信访件办理不严不实将其作为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再次交办。2023年,大冶市再次上报该问题整改完成。本次督察期间,又有群众2次举报该问题。 督察发现,华鑫实业有限公司夜间噪声仍对周边环境具有一定影响。督察期间,对华鑫实业有限公司(金湖卫生院西北)厂界进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显示为 65 分贝,超过了55 分贝的标准限值。

二、整改目标

加大华鑫实业有限公司噪声治理力度,确保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整改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持续加大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资金投入,实施降噪改造工程,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期对边界噪声开展监测,严厉打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积极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投入290.3万资金对烧结、球团、高炉工序新增各类除尘设施、风机等生产现场噪声较大的声源,加装隔音棉、隔音房、消音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目前降噪工程已经全部完工。20246该公司已完成全部降噪改造工程,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噪声控制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以确保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2024712日,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噪声控制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意见。

(二)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于2024717日委托湖北省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噪声厂界、敏感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厂界噪声昼间61分贝、夜间53分贝、敏感点金湖卫生院及刘胜二湾声昼间56-58分贝、夜间52-53分贝,未发现噪声超标排放行为。

(三)积极宣传化解矛盾。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该公司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主动化解矛盾纠纷,20245月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投入412.15万元对距离该公司最近的马叫村刘胜二湾3户居民房屋进行征收,6月份完成居民搬迁工作。

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14-6373109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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