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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有关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12 15:38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关整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解决不彻底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畅通环境诉求渠道,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协调,将群众环境诉求解决在初期,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整改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通过各级“信访法治化”培训等手段,切实提升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市级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助力基层规范化办件,必要时协助基层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黄石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智慧信访、12345热线、各单位值班电话等平台和渠道,畅通环境诉求渠道,全方位受理群众环境诉求问题。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群众环境诉求问题的调度、督办力度,促进问题解决。各地各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对于群众诉求较复杂的问题,形成了部门和辖区联动的局面,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3.加强回访督办。各责任单位均有对应科室或组建了工作专班应对群众信访问题,加强群众信访问题办理回访及督办,并将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不彻底的,纳入重点问题清单,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协调,查找问题症结,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4.常态化开展积案化解。各责任单位均常态化开展积案化解工作,建立群众环境诉求问题清单,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决的,纳入领导包保重点问题清单,持续推动问题解决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14-63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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