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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3)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09 10:53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3)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期间,共抽查黄石市7家饮用水源地,发现其中5处存在保护不完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三、整改措施

1.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全面排查,对完成整治的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2.按照水源地划分技术规范,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做到应划尽划;

3.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标识标牌、围栏护网建设,加强围栏护网的日常维护;

4.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开展大排查,排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农业及生活面源污染、交通穿越等情况。今年累计开展水源地巡查300余次。

2.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联合水利等部门,加强水源地划定工作,及时更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核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情况,对于满足划定条件的积极开展划定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对于不符合饮水条件的,组织开展撤销事宜。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立警示标志、宣传牌,建设围栏围网、防护围挡墙。根据实际需要,在取水口或一级保护区及交通穿越区域安装视频监控。

4.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和整改调度机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人,每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检查,定期调度排查整改情况,利用测管联动机制分析研判,严格水源地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函或至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29-1220日。

联系人:黄真   637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