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无障碍阅读 | 加入收藏 | 地图导航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3) 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1-25 10:07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3)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反馈问题

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进驻期间,督察组抽查34家涉危废企业,发现其中22家均不同程度存在危废暂存间建设运行不规范、厂区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二、 整改目标

督促辖区企业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

三、 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二)全面压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要求,规范危废贮存库建设和管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在规范化评估检查和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拖延整改和拒不改正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整改情况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印发《黄石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15家企业(2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92家产废单位)进行现场评估,经营单位达标率98.7%,产废单位达标率99.35%。

(二)压实企业责任。一是送法入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宣贯《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强化规范管理意识。二是精准帮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化评估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联合市公安局印发《2024年黄石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实战比武方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办理刑事案件6件、行政处罚7件,处罚金额126万元,有效震慑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

联系人:张637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