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无障碍阅读 | 加入收藏 | 地图导航

黄石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二十六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11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12 16:25

湖北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63日(第二十六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611日,已累计办结126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22件,不属实4件,责令整改82件,立案处罚19件,拘留2人,问责0人,约谈18人。(详见下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二十六    2024611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6020062

黄石市阳新县太阳城小区7期后面的地块原规划为公园,但一直没有建设,还堆放了很多生活垃圾。

阳新县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经核实:1.“太阳城小区后面的地块”属于阳新县城东管理区彭山村未征收土地,拟由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太阳城项目部及太阳城开发商共同开发打造成中央公园。因该地块未完成土地征收,目前暂未建设。

2.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上堆放有小区居民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

属实

清理空地垃圾,加大巡查力度,对乱倒垃圾行为及时查处;做好中央公园建设协调工作,推进公园建设。

已对该空地上的垃圾进行清理,后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乱倒垃圾行为及时查处;做好中央公园建设协调工作,推进公园建设;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将近期整改措施告知周边居民,接受群众监督。

阶段性办结

2

X3HB202406020033

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栗林村赵某灿建设大型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噪声、粉尘、异味扰民。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阳新县浮屠镇栗林村混凝土搅拌站”为阳新县栗林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栗林混凝土”),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在上料、搅拌工序及大型货车装载、运输货物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会造成影响;搅拌机的布袋除尘器管道有1处密封不严,粉尘收集处理不完善,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散排,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未闻到异味。

2.“沥青搅拌站”为阳新县金达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沥青”),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结合日常监管,企业在上料、搅拌工序及大型货车装载、运输货物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会造成影响;金达沥青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对沥青罐进行升级,有沥青油外漏的情况,在厂区周边能闻到沥青气味,对周边居民会造成影响。

属实

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大对两家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针对栗林混凝土存在的问题,已现场督促企业对管道密封不严问题进行整改,对管道进行排查检修,及时更换易损件,减少粉尘散排现象;已于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噪声开展检测,于6月8日开展粉尘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2.针对金达沥青存在的问题,督促金达沥青在升级改造期间做好沥青油处理,减轻沥青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拟在企业复工复产后,对噪声、粉尘、废气开展监测。

3.加大对两家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6020035

黄石市黄石港区第十四中学后方的东楚·状元府施工产生噪声,周边住户难以忍受。诉求是想了解该店是否通过环评。

黄石港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东楚·状元府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钻孔灌注桩和静力压桩施工,正在进行水泥搅拌桩、桩头破除及水平支撑梁施工。近期因高考原因处于停工阶段。

该项目施工现场设置有噪声检测仪,检测噪声值实时上传至《智慧工地平台系统》。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通过查阅平台数据,发现项目近期在钻孔灌注桩和静力压桩施工阶段存在瞬时噪声超标情况,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四十四条“房地产业”(项目类别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的规定,东楚·状元府项目的建设地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属实

开展噪声检测,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整治,确保施工单位依法依规施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因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全面停工,黄石市住建部门拟在施工现场恢复正常施工后开展噪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依法依规施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4

D3HB202406020031

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学诗村白湖钟组旁的汉世伟养殖场,异味污染严重。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汉世伟养殖场”为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简称史记公司),该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猪舍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4年6月3日开展废气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空气中氨、硫化氢最高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但硫化氢浓度高于人的嗅觉阈值(硫化氢0.0007mg/m³)。通过查阅台账,该公司未严格按要求在饲料中添加有益菌,未在猪舍内喷洒生物除臭剂,现场检查时能闻到轻微异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落实清理猪舍、适时通风等措施,保证喷淋除臭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督促养殖场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在饲料中添加有益菌,在猪舍内喷洒生物除臭剂;落实清理猪舍、适时通风等措施,保证喷淋除臭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5

X3HB202406020027

2023年4月至今,有人以大冶市龙角山矿山塌方治理的名义大肆挖取黄石市大冶市龙角山的矿石,盗挖面积达两三万平方,盗采矿石有几十万立方,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大冶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为大冶市金湖街办龙角山崩塌治理工程(简称龙角山工程),是中央财政补助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龙角山至黄坪山上山公路+408m至+480m路段北侧最早于1991年6月发生崩塌,该处边坡局部处于不稳定状态,如遇持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可能再次发生崩塌,为消除该地质灾害隐患,2022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实施龙角山工程。2023年2月,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龙角山工程的业主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包含坡面削方、清危等内容,目前已产生石料26.21万吨。

2.龙角山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项目设计面积约为44087.41。经实地测量核算,已施工面积约为23769.87,因削坡整形被滚石损坏的植被绿化面积约为8714,共计约为32483.87,未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治理范围,施工占用林地已办理临时用林审批手续。

3.截至目前,龙角山工程已完成坡面削方、清危15.6万m³,未超过批准的设计方量(19.57万m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龙角山工程削方、清危产生的石料处置由金湖街办全程进行跟踪巡查监管。目前已产生的石料(26.21万吨)约占合同处置总量(39.615万吨)的66%。产生的石灰岩矿石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公开交易,矿石成交款已缴纳至财政账户。

4.龙角山工程存在施工过程未进行湿法作业、未建设车辆冲洗槽、未建设施工现场围挡等问题,对周边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属实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待工程结束后修复沿线破损路面,恢复临时占用林地;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六有”措施,待工程结束后对沿线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恢复。

2.加强巡查监管,强化工程全过程监管,确保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严厉打击以治理名义非法开采、销售石料及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政策宣传工作,争取周边群众对龙角山工程建设的支持和理解,接受群众监督。

阶段性办结

6

D3HB202406020016

黄石市大冶市大冶湖高新开发区三里七湖,被生活垃圾、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罗桥港上游污水严重污染,该湖下游通大冶湖和长江。

大冶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三里七湖周边有东岳路街道、东风路街道和罗家桥街道,因生活垃圾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居民随意丢弃垃圾,随地表径流进入三里七湖的现象。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大冶市通过采取增加居民垃圾收集点、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收集点每日清运等措施,常态化开展湖面及沿湖岸线垃圾清理。

2.三里七湖沿线存在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进入三里七湖造成污染。大冶市已将环三里七湖周边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按片区开展系统整治,正在进一步完善三里七湖周边污水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目前,排查出环三里七湖周边共有生活污水空白区10处,已完成1处污水管网建设,另9处正在实施管网建设。

3.信访人反映的“罗桥港”实为罗家桥港,罗家桥港上游为新下陆东、西港两条排洪港,2016年黄石市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识别认定两条排洪港为轻度黑臭水体;2018年开工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污水管网10.4公里,整治排口125个,清淤1.8万方;2019年完成整治工程,2020年两条水体通过专家评审实现“长制久清”。自水体脱黑以来,依托黑臭水体治理专班、河湖长制平台建立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水体巡查维护,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月度水质检测,并按季度公示水体水质情况,水质均稳定达标。

2024年6月,黄石市城管部门对罗家桥港上游的新下陆东、西港及两条港的上游龙衢湾港沿线开展水质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新下陆东港和西港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值,超标因子为总磷、总氮,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入两条港体;曹家湾龙衢湾港和东景服务区龙衢湾港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4.三里七湖湖水经三里七闸排入大冶湖,自西向东经大冶湖四顾闸最终汇入长江。

属实

加快入湖排污口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完善管网建设和维护;加强三里七湖周边涉水工业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河湖巡查监管。

1.加快入湖排污口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推进新下陆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做好污水管网隐患整改;强化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常态化抓好三里七湖周边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以及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2.着力推进尚未完工的9处污水管网空白区管网建设,提升周边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改善三里七湖水生态环境质量。

3.加快推进六湖(保安湖、三山湖、三里七湖、尹家湖、红星湖和大冶湖)水系连通工程(其中涉及保安湖-三里七湖-大冶湖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逐步改善三里七湖水环境质量。同时,强化河湖巡查监管;常态化抓好辖区河湖日常管护,确保河湖水域岸线干净整洁。

阶段性办结

7

X3HB202406020012

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非金属工业园有一家大冶市群华贸易公司,在无氨水生产许可证情况下违法生产氨水,造成大量氨气泄漏,影响居民生活。该公司存在逃避检查情况,在检查组走后晚间偷偷生产。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大冶市群华贸易公司”实为湖北群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华化工公司),该公司液氨充装及氨水加工项目于2021年10月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2年3月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后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建成,于2024年2月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液氨、氨水溶液[含氨>10%],因此群华化工公司不存在未取得氨水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氨水的情况。

2.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大量氨气泄漏;但群华化工公司在液氨和氨水充装罐车过程中,充装管道内有微量氨气会随着接口插拔出现散排,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24年6月2日对该企业3处厂界空气中氨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氨浓度最大值未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0.3mg/m³)。尽管氨浓度值未超标,但能闻到微弱气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3.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8:00-17:30,一班生产。2024年5月25日和28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该公司信访投诉件后,均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实,该公司均正常生产。经随机查看氨水中间槽液位,发现2024年5月5日、9日、14日、20日晚上20时-早上7时氨水中间槽液位未发生变化,公司晚上未进行生产作业;另随机查看监控,发现2024年5月10日、15日、20日、22日夜间视频监控,未显示公司晚上生产作业。因此,暂未发现该公司逃避检查以及在检查组走后晚间偷偷生产情况。

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要求控制氨气散排,做好防氨气泄漏安全措施。

督促群华化工公司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控制氨气散排,做好防氨气泄漏安全措施;加强群华化工公司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