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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二十一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6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08 23:00

湖北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529日(第二十一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66日,已累计办结97件,其中,查处属实的93件,不属实4件,责令整改76件,立案处罚17件,拘留2人,问责0人,约谈18人。(详见下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二十一    202466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80071

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冶炼路5号,黄石市新宇科技企业12号厂房旁边的小房子,疑似化工类生产,每天有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出,气味刺鼻,周围植被死亡。

下陆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是黄石天锐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天锐公司),于2024年1月租赁黄石市下陆区循环经济科技创业产业园内厂房,用于贮存、分装、销售电路板清洗剂,查阅该公司相关资料未有迹象表明该公司每天有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出。走访周边群众,表示该厂房偶有货车进出装卸货物,未闻到明显异味。但现场检查时,天锐公司厂房内分区整齐码放袋装过硫酸钠约5吨、碳酸钠约4吨,并有吨桶、搅拌装置等设备,存在搅拌、分装等生产痕迹。2.天锐公司厂房外围为其他厂房,厂区内为水泥硬化道路,道路周边有零星杂草、杂树,未见植被萎黄、死亡情况。

属实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对“园中园”的监管。

天锐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将该仓库存储的原料全部搬离,厂房已空置关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对“园中园”的安全生产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阶段性办结

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工作约谈。

2

X3HB202405280042

1.黄石市大冶市尖峰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水泥熟料超产89万吨,2022年超产93万吨,无产能置换、能耗指标,无环评变更手续。

2.黄石市阳新县娲石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水泥熟料超产18万吨,2022年超产69万吨,无产能置换、能耗指标,无环评变更手续。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尖峰水泥公司水泥熟料产能2021年和2022年均为150万吨/年,娲石水泥公司水泥熟料产能2021年和2022年为150万吨/年。查阅两家公司水泥熟料实际产量:尖峰水泥2021年203.9万吨、2022年217.1万吨;娲石水泥2021年202.2万吨、2022年193.1万吨。经计算,尖峰水泥2021年水泥熟料超产53.9万吨,2022年超产67.1万吨;娲石水泥2021年水泥熟料超产52.2万吨,2022年超产43.1万吨。2.《湖北省经信厅关于转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湖北省水泥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明确:“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依托现有水泥窑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协同处置、提升装备水平等不扩大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自2012年以来尖峰水泥、娲石水泥先后申报实施水泥窑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不扩大产能技术改造等23个项目以及环保治理提升工程,未新建扩大产能水泥熟料项目,两家公司无需制定产能置换方案。3.尖峰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04年9月经省发改委核准,娲石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08年3月经省发改委核准, 当时国家未出台节能审查政策,上述两个项目均不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存在能耗总量指标需要控制的问题。4.自尖峰水泥和娲石水泥40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建成投产以来,污染物排放种类没有发生变化,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场所均没有发生变化,且按规定履行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情形,无需变更环评手续。

属实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政策,加大治污减排和节能降耗投入;加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对水泥行业的政策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和节能降耗投入;加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依法查处项目建设环评审批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80060

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李公桥村中正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农药生产公司。企业生产时排放的烟气呈黄色或白色,味道非常刺鼻。目前因督察进驻停产中。该公司废水池的水非常臭。怀疑附近的土壤被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阳新县中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化工”)项目以黄磷和硫磺为原料生产五硫化二磷,中正化工生产的五硫化二磷是有机磷农药生产中间体。废气有组织排放有两处:一是反应釜反应过程和制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3级吸收装置(1级水洗加2级碱洗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烟气无色。二是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多管+袋式除尘、喷淋脱硝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烟囱排放,排放烟气呈白色。根据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成品仓库不能实行全密闭,有微弱气味散出,对周边群众有轻微影响。2.经查阅生产台账,企业于2024年元月16日至29日因春节假期停产,其余时间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不存在因督察停产情况。3.中正化工建设的废水池和初期雨水池各1座。初期雨水池主要收集厂区15分钟内雨水。废水池池底铺设有防渗膜,上有棚顶,主要用于收集溶磷池降温水和废气水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中和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过程中蒸发散失的水通过初期雨水池的雨水进行补充。因溶磷池降温废水含磷,导致废水池的水有一定气味,对周围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废水、废渣排入外环境。

属实

开展检测,持续跟踪后续检测结果;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5月30日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中正化工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开展检测,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280044

1.黄石市大冶市保安湖管理处主任黄某将原本退田还湖的肖泗海湖低价承包给孙某围网养鱼,非法获利(围网在检查组来了后拆了)。

2.孙某在距离保安湖鳜鱼保护区不到100米的地方建设了一家豪华会所,该会所无用地手续,生活废水直排保安湖。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肖泗海湖”属保安湖子湖。经查询大冶市历次退垸还湖项目区域,结合黄石市水利湖泊部门核实结果,肖泗海湖不在历次退垸(田)还湖范围内。2.2022年6月,大冶市保安湖管理处通过招商引资与大冶市合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联营,成立湖北银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盛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肖泗海湖水体综合利用项目,发展增殖渔业和休闲垂钓,双方是合作联营关系,不存在低价承包经营的行为。3.肖泗海湖与芦海湖相邻,2019年退垸还湖工程将肖泗海湖和芦海湖港道连通。2022年肖泗海湖被联营后,为防止鱼类逃逸,保安湖管理处在港道肖泗海湖侧设置了两道拦漂网,总长度约100米。针对此拦漂网的问题,大冶市政府多次协调未果。2024年5月6日,大冶市政府再次组织双方代表进行协调,明确了两个湖体的权属关系、管理主体、流转费用等事项后,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拆除拦漂网。4.肖泗海湖属限制养殖区,可发展增殖渔业,经现场核查,银盛公司所经营的增殖渔业和休闲垂钓,每年均进行财务结算,不存在非法获利的行为。5.经现场核实,“豪华会所”实为湖北银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距离肖泗海湖约100米左右,经与自然保护地矢量图比对,该建筑物不在保安湖湿地保护区范围内。该办公楼非个人私建,土地权属为保安镇磨山村,2019年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2022年7月15日,保安镇对银盛公司办公楼土地办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手续,2022年8月动工建设,2022年10月建成,土地性质变更为建设用地(特殊用地)。该办公楼一部分用于银盛公司办公、存放捕鱼工具;另一部分用于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扁担塘保护管理站巡湖监管及办公。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6.现场检查发现,银盛公司办公楼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两层钢构建筑房屋,南侧有一座化粪池收集钢构建筑房屋生活污水,出口有管道与肖泗海湖相通,检查时无生活废水外排;另一部分为移动板房,北边有一座化粪池收集移动板房生活污水,出口有管道与保安湖主体湖相通,现场检查时有少量生活污水外排。

属实

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并督促地面建筑拆除到位;加强养殖水域规划管理,规范限养区水产养殖行为。

1.对银盛公司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督促银盛公司将地面建筑物拆除到位,恢复土地原貌,杜绝废水直排入湖。

2.加强养殖水域规划管理,规范限养区水产养殖行为,禁止湖泊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投肥养殖,切实履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职责。

3.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涉水项目审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阶段性办结

5

D3HB202405280050

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格茵木业、福尔泰药业排放工业废气,湖北加恒公司(炼钢)废气、噪音污染严重。

西塞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格茵木业已于2017年9月停产关闭。该企业厂房内三个车间目前租赁给私人存储物料,厂内水、电均断开,没有生产行为。2.福尔泰药业生产过程会产生废气。工艺废气经冷凝-吸收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及危废仓库废气通过洗涤塔、氧化塔、碱洗塔、UV光离子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该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查询污染源在线平台近三个月排放数据,未发现日均值超标情况。3.加恒公司在酸洗过程中酸洗槽侧方的吸风孔收集挥发的盐酸雾,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冷拔工序采用天然气对钢管进行加热,燃烧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该公司在进行物料转运和吊钢过程中,偶有发生钢管碰撞产生的间歇性噪声,对三车间北侧约100m处的居民有影响。

属实

开展检测,持续跟踪后续检测结果;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噪声产生,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已于5月29日对加恒公司废气、厂界噪声和福尔泰药业废气开展监测,后续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加恒公司在开展转运吊钢作业时轻拿轻放,尽量减少钢管碰撞产生的间歇性噪声。

阶段性办结

6

X3HB202405280030

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金盆村韦源口食品所屠宰场存在问题:1.生产加工条件差,血水、粪污、碎肉屑随处抛洒、溢流,臭气熏天。2.污水处理能力差,设备设施不齐全,污水处理能力与加工生产能力不匹配,未达标排放。

新港园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信访人反映的为阳新县韦源口食品所屠宰场,屠宰场对之前反馈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体为对污水排放沟及屠宰车间地面的血水、粪污、碎肉屑等污染物进行清理,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对垃圾箱进行清理并转移;对污水排放沟进行清洗并覆盖;对雨水收集池、污水暂存池进行覆盖,并树立警示标识。但还存在卫生管理不够规范,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操作工人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安全鞋和手套等防护措施的问题。

2.该屠宰产生的废水经内部管网进入其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m³/d),经过初沉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净化处理后,再由吸污车转运至新港园区三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日均转运1-2次,2024年以来共转运242次,共3388m³废水,未发现新港园区三洲污水处理厂拒收屠宰场生产废水的现象。经查看屠宰台账,该屠宰场从2023年6月投产至今,日均生猪屠宰量不足40头,屠宰场污水处理能力可满足加工生产需要。现场查看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且已对前期未规范存放消毒药剂、污水收集池未覆盖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雨水收集池尚未接入污水处理站,存在一定风险。

属实

督促屠宰场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制定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督促屠宰场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更新,生产作业期间严格按照卫生管理要求穿戴,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制定规范操作流程,并启动相关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7

D3HB202405280017

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店镇车桥村肖家垅湾新世纪幼儿园门口的316国道路段,每天过往车辆产生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学生身体健康。希望加强沿街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路段为G316(长同线)新世纪幼儿园至车桥路口段,该路段由金山店公路站负责日常养护,日常通行车辆以运输货车为主,由于货车载重较大,导致部分路面凹凸不平,造成车辆装载石料抛洒路面,被碾压后会出现尘土飞扬情况。新世纪幼儿园与该路段直线距离约15米,因通行货车较多,天气炎热干燥,金山店镇洒水降尘频次不足,导致道路扬尘较大,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2.已加大对316国道的洒水频次,由原来的每天3次增加为每天8次,同时,安排清洁人员开展人工清扫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属实

加强对316国道路段道路维护,加大对周边货运车辆规范运输的监管;加大日常清扫保洁频次,减少路面扬尘情况。

加强对316国道路段道路维护,严控车辆超限超载,超速行驶,同时加大对周边货运车辆规范运输的监管,防止货运车辆装载物遗撒、飘散污染路面的情况发生;加大日常清扫保洁频次,实行以洒水降尘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保洁作业方式,减少路面扬尘情况。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