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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二十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5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08 23:00

湖北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528日(第二十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65日,已累计办结90件,其中,查处属实的86件,不属实4件,责令整改73件,立案处罚16件,拘留2人,问责0人,约谈16人。(详见下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二十    202465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70028

黄石市下陆区黄石北站的高铁来往产生的交通噪声严重,影响附近恒大帝景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诉求是在高铁站附近安装隔音屏,减弱噪声影响。

下陆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恒大帝景项目西侧与城际高铁铁路线平行相邻,建筑控制线距绿化带30.3米,绿化带距高铁坡脚线20米,且城际高铁铁路中线距恒大帝景小区建筑外墙一侧距离为57米,符合《铁路安全保护条例》、《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调阅图审图纸及现场核实,小区住宅楼按照图审图纸(隔声、减振设计)说明的要求合规施工,并于2019年12月按国家规定完成竣工验收。经查阅黄石北站5月29日全天列车时刻表,列车时刻表显示当天最晚一班列车进站时间为21时27分,于21时29分出站,22时后无列车进站停靠,驶经该小区的过路列车时间约5秒钟。5月29日,黄石市下陆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恒大帝景小区7栋(离铁轨直线距离最近的楼栋)、11栋(离黄石北站直线距离最近的楼栋)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4b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60dB(A))。但列车进出黄石北站会产生一定噪声。

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居民诉求,下陆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30日商请黄石北站向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采取降噪措施,如安装隔音屏等,缓解噪声扰民。

属实

加强群众沟通,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群众,协调解决群众正当合理诉求。

加强群众沟通,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群众,协调解决群众正当合理诉求,争取群众支持和谅解。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5270016

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丰山村白果组,2022年下半年开始,有人以建设森林防火通道的名义开山采石,造成山体大面积破坏。被举报后自2023年11月开始停工,但是挖机还在山上,政府也没有做出下一步举措的说明解释,担心进驻结束后再次开工。

阳新县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件中提到建设森林防火通道实为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鸡笼山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丰山村民委员会。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发现鸡笼山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超规划红线施工,于10月23日对陈某某涉嫌违法开采和擅自改变林业用途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24年2月,向陈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与听证告知书》,于2024年2月27日举行了听证会。2024年4月10日,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书》分别移交阳新县公安局和阳新县检察院。目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阳新县公安局和阳新县检察院要求,正在开展补充调查取证工作。2.2023年10月该项目被立案查处以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挖机等施工设备。3.案件已移交阳新县公安局和阳新县检察院办理,根据公安和检察部门的办案要求,需对案件进度、细节等信息进行保密,因此阳新县政府未公开相关处理情况。待结案后,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公开。

属实

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防止偷采盗挖现象发生。

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防止偷采盗挖现象发生;做好周边居民沟通工作,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将事项处理结果告知周边居民。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70013

黄石市新港园区韦源口镇竹溪洲村有人在太泊湖与大湾湖投鸡粪养殖,导致水污染严重,湖水异味大,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新港园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新港园区韦源口镇对太泊湖、大湾湖养殖开展日间和夜间相结合的常态化巡查,2024年3月,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往太泊湖投粪,韦源口镇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实处置,发现养殖户正欲往湖里投粪,被现场制止,投粪未果。2024年4月,再次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往太泊湖投肥,但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相关情况。2.太泊湖、大湾湖非国、省控考核湖泊,也未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查阅新港园区社会和发展局提供的检测报告,太泊湖2022年、2023年水质均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湖泊Ⅴ类标准≤0.02mg/L),2022年总磷年均值为0.815mg/L,2023年为0.381mg/L。2024年1-5月总磷均值为0.272mg/L,较去年同期(总磷为0.34mg/L)有所改善。大湾湖2022年、2023年水质均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2022年总磷年均值为0.674mg/L,2023年为0.36mg/L。2024年1-5月总磷均值为0.232mg/L,较去年同期(总磷为0.68mg/L)有所改善。从检测数据看,太泊湖、大湾湖水质整体有所改善,总磷浓度年均值逐年下降。3.2024年5月养殖户拖网起鱼,渔网从湖底起拖,搅动湖底淤泥,出鱼后未及时冲洗湖岸,加之近期气温升高,导致鱼腥味扩散,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督促新港园区强化技防措施,加强养殖水域规划管理,强化限养区湖泊养殖行为监管。

1.督促新港园区韦源口镇强化技防措施,在主要进出路口、湖区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实现全天候巡查;增设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9块,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目前已完成。

2.加强养殖水域规划管理,进一步强化限养区湖泊养殖行为监管;在保障集体经济利益不受损的条件下,协商引进国有平台公司发展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稳步提升湖泊水质;对湖泊水质开展检测,发现违法违规养殖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督促养殖户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实行生态养殖、人放天养,严禁投肥投粪养殖。

阶段性办结

4

D3HB202405270012

1.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516号(胡家湾社区对面)黄石市天源橡胶有限公司距离恒升小区仅30米,该公司是全露天作业,作业时的机械设备噪声很大,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2.该公司用水为私接自来水,无任何污水处理措施,废水直排磁湖。3.该厂另有一处厂房在黄石西站附近,两处厂房周边固体废弃物(橡胶、废油桶等)随意堆放。4.该公司各种手续不全,属于非法企业。

西塞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5月28日现场核查时,黄石市天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橡胶)经营场地为独立半封闭环境,四周建有约2米高的围挡。公司经营范围为橡胶制品的销售,不从事橡胶生产,对外销售橡胶时,采用的是手工切割,不存在机械设备加工噪声,但厂内有2台叉车,用于货物装卸,使用时会产生机械设备噪声。另在两处场地内均能闻到明显橡胶气味。2.天源橡胶不存在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是经营户(夫妻2人)的生活用水,经营户将废水收集后用于浇灌自家菜地。该公司距离磁湖约300米,不存在废水直排磁湖问题。生活用水来源正规,安装有自来水水表,每月按时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3.该公司拥有两处经营场地,两处场地均存放的是橡胶卷以及人工切割后剩余的零散橡胶,现场及周边并未发现有其他固体废弃物、废油桶等随意堆放情况。4.天源橡胶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手续齐全,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橡胶制品、输送带及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废物)回收销售,属销售行业,不存在生产行为,无需办理环评及相关手续。

属实

妥善处理天源橡胶产生的生活废水,确保废水合规处理;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减少噪声产生。

妥善处理天源橡胶产生的生活废水,确保废水合规处理,不排放外环境;督促天源橡胶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在中午、夜间居民休息时间不得使用叉车,避免噪声扰民。

阶段性办结

5

X3HB202405270004

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非金属工业园,群华贸易公司违法生产氨水(没有氨水生产许可证)造成大量氨气泄露。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大冶市群华贸易公司”实为湖北群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华化工公司),该公司液氨充装及氨水加工项目于2021年10月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2年3月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后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建成,于2024年2月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液氨、氨水溶液[含氨>10%],因此群华化工公司不存在未取得氨水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氨水的情况。2.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大量氨气泄露;但群华化工公司生产过程中,在液氨和氨水充装罐车过程中,充装管道内有微量氨气会随着接口插拔出现散排。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组织对群华化工公司氨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监测报告(冶环监(空)字(2024)第003号)显示:该公司厂界空气中氨含量(监测值为0.02-0.15mg/m³)未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0.3mg/m³)。

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要求控制氨气散排。

督促群华化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要求控制氨气散排,做好防氨气泄漏安全措施;加强群华化工公司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6

D3HB202405270006

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店镇马垅村太婆山深处(村委会附近口子进入)有一家非法碎石厂,破坏太婆山植被,挖空山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大冶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非法碎石厂”实为大冶市金烨石料厂(以下简称金烨石料厂)和大冶市金炫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炫公司),两家公司相邻。经核查,金烨石料厂已办理用地手续,金炫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于2021年3月对金炫公司非法占地2.68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冶自然资规执立〔2021〕7号);2024年5月28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地勘测并与原查处范围套合,发现金炫公司扩建硬化场地占用集体建设用地0.18亩,未办理用地手续,已于5月30日立案查处。2.两家企业生产的原料为大冶市金成矿业有限公司和保安镇非金属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矿石,未发现两家企业违法盗采太婆山资源的情况。3.太婆山山体位于武钢资源集团金山店铁矿张福山矿矿区范围内,1958年建矿初期进行露天开采形成的露天采坑,部分山体及地表植被破坏,1994年该矿区转入地下开采。该露天采坑一直未实施修复治理,现场未发现新的开采痕迹。2023年8月,大冶市金山店镇启动了全域国土整治工程,该区域修复治理作为子项目已立项,计划对周边的工矿废弃地及采坑实施修复,其生态修复方案已于2023年12月经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目前正在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尚未开工。

属实

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对企业扩建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大冶市金山店镇按照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要求,迅速启动大冶市金山店镇太婆山及周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阶段性办结

7

X3HB202405190055

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陈贵小区一号住户:1.当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侵占耕地,其中陈贵湾的老采石场堆放有数百吨垃圾,兴宁脑山顶及沿路有数亩林地、耕地被电子危险品侵占。2.宝峰米业公司厂房简陋,稻谷加工机器噪声扰民,无环保设施。3.大金公路噪声十分严重,日夜车流不断,无隔音措施。4.中国电信安装人员随意将塑料外皮和纤维丢弃在马路上。5.陈贵老法庭拆除后兴建的两层楼食堂,风机和灶火声扰民。6.陈贵镇政府大院下水道没有接入市政管道,未做雨污分流。7.陈贵城管所对面有一家杀鸡户,长期使用蜂窝煤与松香,油烟扰民。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陈贵湾废弃的老采石场”位于大冶市陈贵镇陈贵村后背山上,现场核查时,老采石场场地堆放有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0.92亩,地类为乔木林地,不属于耕地。因陈贵村陈贵湾无固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经陈贵湾理事会同意,该村村民将自建房“拆旧建新”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废弃的老采石场,理事会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兴宁脑山顶及沿路堆放有建筑垃圾,为当地村民私自倾倒,占地面积约0.31亩,地类为其它草地,不属于耕地。沿路巡查未发现电子危险品堆放。5月28日,老采石场、兴宁脑山顶及沿路两个地块堆放的建筑垃圾已完成清运。2.“现场核查时,宝峰米业公司未生产。该公司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脉冲除尘设施,相关生产设施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墙体能起到一定隔音效果。该企业生产均为日间生产,东侧厂界与陈贵小区一号住户直线距离约80米,生产过程中的噪声对周边住户有一定影响。3.大金公路是大冶市主要干道,连接金湖街道、陈贵镇、茗山乡、灵乡镇、金牛镇,沿线有4条高速出入口,日间通行车流量较大。按照建设期(1995年)道路附近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大金公路未设置隔音屏障。大金公路穿过陈贵镇镇区,车辆日间通行时,产生噪声对居民有影响。4.经对陈贵镇区沿街主干路摸排,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电信施工时遗留塑料外皮和纤维等垃圾,但陈贵镇区人流量较大的道路存在群众随手丢弃纸屑等生活垃圾的现象。5.“陈贵老法庭”现为湖北陈贵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查,湖北陈贵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风机和灶火炉的噪声问题曾被多次投诉,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9月2日、11月21日,2023年2月27日、4月13日对该公司食堂进行了5次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60dB(A))。但该公司食堂与陈贵小区距离较近,在食堂风机、炉灶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住户产生一定影响。6.陈贵镇政府2019年对大院内雨污管网进行改造,2023年10月对大院内管网进行清淤,2024年5月对部分管网进行清淤和改造升级。目前,陈贵镇政府大院内设有7个污水井、3个化粪池,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地面沟渠排入外环境,污水通过学府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陈贵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信访人反映的杀鸡户位于陈贵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面,属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摊贩,经核实,该商户使用的禽畜脱毛剂为复配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禽畜拔毛蜡(以下简称拔毛蜡,经检测为无毒物质),因该商户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加热拔毛蜡时,蜂窝煤燃烧及拔毛蜡溶解时会有一定异味产生,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加大农用地保护政策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规范商户经营活动。

1.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二是恢复被压占林地及草地的植被和生产条件;三是加大农用地保护政策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四是取缔该杀鸡户,规范商户经营活动,减轻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督促宝峰米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待宝峰米业正常生产后,委托第三方噪声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噪声进行监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3.做好大金公路破损路面修复,严控车辆超限超载,做好道路洒水降尘。

4.督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施工规范管理,加大装维工作规范化监督检查。

5.5月29日,湖北陈贵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关停职工食堂,解决食堂风机和灶火炉的噪声问题。目前,该食堂已停运。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