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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十八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3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06 14:08

湖北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526日(第十八批)交办我市的8件信访问题,截至63日,已累计办结81件,其中,查处属实的77件,不属实4件,责令整改67件,立案处罚15件,拘留2人,问责0人,约谈16人。(详见下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十八    202463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50066

1.黄石市阳新县黄颡口镇尖峰村几十万吨污泥被堆放在尖峰村4组老采石场矿坑和尖峰村6组长富采石场复绿工程(栽种过几百棵树,覆盖压滤污泥后树死掉)。

2.雨后污泥被冲到农田水沟,污染农田和水质,影响龙虾养殖,污水最终排入长江。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尖峰村4组老采石场矿坑和6组长富采石场”实为阳新县唯益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益公司)和阳新县黄颡口镇尖峰村长富采石厂(以下简称长富采石厂),其中唯益公司和长富采石厂矿坑修复使用的压滤污泥的产生单位为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骨料公司)、运输单位为阳新县裕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达运输公司)。经核查2023年5月,华新骨料公司委托裕达运输公司将本公司的压滤污泥,分别运至唯益公司和长富采石厂,共计约55.6万吨。2023年9月,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华新骨料公司未与利用单位签订处置利用合同、裕达运输公司未履行污染防治要求的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3〕68号、黄环罚〔2023〕阳38号)。

2.2021年6月,阳新县黄颡口镇尖峰村在唯益公司和长富采石厂矿坑内种植一批树苗,由于积水、高温等原因,树木成活率低,大部分已死亡。

3.2023年1月1日,阳新县黄颡口镇尖峰村决定在尖峰村4组、6组开展土地复垦平整工程,因需要大量泥土,尖峰村村委会向华新骨料公司申请土源。2023年4月,华新骨料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压滤污泥回填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压滤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两份评估报告结果明确了压滤污泥可作为矿区治理、场地回填使用。同年10月,华新骨料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尖峰村唯益、长富采石矿坑压滤污泥综合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结果表明当前土壤环境45项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29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无土壤污染现象。

4.黄颡口镇尖峰村唯益、长富采石矿坑压滤污泥综合利用地块与周边农田相隔一条8米宽的乡村公路,公路侧面有农田灌溉排水沟渠,沟底有少量淤泥。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4年6月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地块及水沟开展环境检测。5.该地块及周边无龙虾养殖。6.黄颡口镇尖峰村唯益公司、长富采石厂矿坑压滤污泥综合利用地块与长江直线距离约700米,此两处修复地块的地表径流水流入周边沟渠,最终进入长江。

属实

开展采样监测并实时跟踪监测结果;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促企业定期对压滤污泥进行检测,并做相关风险评估。

1.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4年6月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华新骨料公司的压滤污泥、唯益公司和长富采石厂两个修复地块的土壤及周边沟渠的地表径流水开展了采样监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督促华新骨料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压滤污泥成分进行检测,确保压滤污泥中污染物含量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阶段性办结

2

X3HB202405250035

1.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店镇车桥村唐家湾山上一个选矿厂,向山下排放尾砂。

2.该厂大肆盗采国家资源,在车桥村汪德湾黄土山毁坏土地约70亩,毁林约30亩。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为大冶市唐家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家庄矿业),经核查,2020年7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批准唐家庄矿业编制的《大冶市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12月,该公司完成尾砂库闭库并通过验收,在尾矿库闭库期间未生产,于2022年4月建设尾砂脱水干堆设施,产生的干尾砂一部分交由大冶保武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其余部分作为建筑用砂售卖。

经黄石市供电部门核实,2023年11月唐家庄矿业报停使用变压器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尾砂排放。但发现厂区边界处雨水收集池里的泥沙已积满未清理,有少量泥沙随地表雨水溢出,排入外环境。

2.未发现唐家庄矿业存在盗采国家资源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罚的情况。

3.唐家庄矿业与车桥村汪德湾黄土山直线距离约1200米,车桥村汪德湾黄土山地块实为大冶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地块。该地块为耕地,由于多年抛荒,自然生长杂树、杂草,属耕地流失地块。因金山店镇政府在实施该地块耕地流失整改过程中,宣传工作不够,导致当地村民误认为清理杂树杂草、土地平整是毁林、毁地的行为。目前,该公司仍存在非法占地行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4年5月27日进行立案。

属实

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规范处置尾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耕地流出整改地块后期管护,加大耕地保护及耕地流出整改政策的宣传力度。

1.黄石市自然资源部门已对唐家庄矿业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依法依规查处;督促唐家庄矿业迅速对雨水收集池清理,对外售的粗砂做好台账登记,确保尾砂外运处置规范化。

2.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切实做好耕地流出整改地块后期管护,加大耕地保护及耕地流出整改政策的宣传力度。

阶段性办结

3

X3HB202405250026

黄石市铁山区铜鼓大道158号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熔铸车间,主要从事废铝冶炼加工,该车间有8台22吨熔铸炉和3台套炒灰机,每天生产排出有害烟尘、气味,机械噪声扰民,严重污染环境。

开发区·铁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黄石市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福公司),该公司无熔铸车间,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鸿福新材料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应为黄石市鑫昌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昌铝业”)熔铸车间。5月27日,现场核查时鑫昌铝业熔铸车间正常生产,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查阅台账和生产原料,发现企业熔炼炉原料含印刷包装、油脂类的废弃铝制品,此类物品焚烧时,易产生难闻刺鼻气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鑫昌铝业熔铸车间噪声源有风机、冷却塔,该熔铸车间昼、夜间生产会产生噪声,企业距周边最近居民区(张华湾)五百多米,因该企业周边还有其他企业,同时生产时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

开展检测并实时跟踪检测结果,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

对废气和噪声开展检测并实时跟踪检测结果;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熔铸炉的投炉原料进行预处理,减少废弃铝制品类的原材料投炉燃烧产生的异味,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并保证正常运行,同时在厂区门口配备安装噪声实时监测显示设备,向社会实时公开。

阶段性办结

4

D3HB202405250024

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席丰铸造有限公司,生产时有粉尘污染;晚间生产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席丰铸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起停产,因厂区紧邻村庄,正常生产时排放总量较大,查阅以往的现场监管记录发现企业存在原料仓库封闭不严、厂区运输产生扬尘和生产管理不精细等问题,均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已于2023年6月对该公司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两次行政处罚。

2.席丰铸造公司晚间生产噪声污染严重,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该公司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3年8月11日和2024年4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3〕冶-045号、黄环罚〔2024〕冶-027号)。2024年4月2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该公司厂界西侧2个点位夜间噪声复查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厂界西侧2个点位夜间噪声分别为57dB、63dB,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于5月10日立案调查,拟处罚4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

属实

督促企业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降噪整治升级改造,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督促企业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降噪整治升级改造,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大巡查监管频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阶段性办结

5

D3HB202405250020

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门楼村的一个采石场滥采滥挖造成水土流失;生产时噪声、扬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造成水库、农田水质污染。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为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门楼村方解石矿(以下简称门楼方解石矿),5月27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门楼方解石矿采矿区进行测量,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但该企业未按《大冶市金湖门楼村方解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简称复绿方案)实施规范开采,存在滥采滥挖行为,导致在该矿区范围内东侧形成了高约40米的高陡边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及水土流失风险。

2.门楼村方解石矿距离最近噪声敏感点(西北方向的金湖街道门楼村小城上湾)直线距离211米。采矿、矿石加工和物料、产品运输等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3.现场检查时,门楼村方解石矿堆场内堆放大量开采原矿和成品方解石,厂区及道路有少量积尘,相关物料堆放、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4.门楼方解石矿附近无水库。通过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水库应为小丛山山塘。门楼方解石矿主要废水是雨天堆场淋溶水、矿石清洗水,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矿石清洗水沉淀池、循环高位水池,堆场淋溶水收集水沟以及沉淀池等水污染防治设施,雨天淋溶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晴天回用于场区内洒水降尘及矿石清洗。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但遇连续强降雨时,部分淋溶水会溢出沉淀池,通过雨水沟排入门楼村小丛山山塘后流入下游农田排水沟。

属实

督促门楼方解石矿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加强环境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违规开采等违法行为。

1.督促门楼方解石矿立即停止采矿活动,对采场东侧高陡边坡按照复绿方案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高陡边坡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切实减轻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按要求完成整改,复产复工后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巡查监管,待门楼方解石矿复工复产后,对该公司开展大气、水及噪声监测,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违规开采等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6

D3HB202405250005

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山口村樊组正在建造变电站,施工时扬尘污染严重;有建筑垃圾堆积,施工沙土随意堆放。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件中提到的“变电站”全称为黄石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以下简称“黄石站”项目),“黄石站”项目工程施工分为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土建及设备安装等4个阶段,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信访人反映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物料运输。经核查,现场设有洒水车2台、雾炮机2台,定期开展洒水降尘;部分泥沙道路铺设水稳层;对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土及沙石料等易起尘物料已采用密目网覆盖。但受施工地形和天气等因素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仍会产生少量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另施工场所距离最近居民点约500米,临时进站道路两侧为居民农田,车辆运输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

2.施工工地设置有专用材料堆场,现场堆放的施工材料均有防水布遮盖。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设备的外包纸箱、泡沫及塑料膜,均定点堆放并由白沙镇垃圾清理站每日上门清理。

属实

落实施工场所和厂区道路降尘抑尘措施,规范建筑材料堆放,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好周边居民沟通工作,将近期整改措施告知周边居民。

督促项目部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按照“黄石站”项目环水保方案,落实施工场所和厂区道路降尘抑尘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堆放,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阶段性办结

7

D3HB202405250002

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城西路周家湾有一家屠宰场产生异味、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大冶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为大冶市丰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肉联厂(以下简称丰畅公司),现场核查时,发现丰畅公司产生异味的地方有三处,第一处是临时存养猪舍,内有生猪约130头,散发明显的猪粪异味;第二处是生猪运输卸车时排放的粪污;第三处是屠宰后未彻底清理厂区环境卫生而产生的异味,此三处均未采取除臭设施。

2.丰畅公司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猪屠宰过程中风机、水泵等机械噪声和生猪卸车、存养、屠宰嚎叫声。2024年5月24日,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丰畅公司夜间作业时段(凌晨2:20至3:30)厂界西侧2个点位及敏感点(周家湾)噪声开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三个点位检测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周边居民生活确有影响。

属实

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持续跟踪开展监测;督促企业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噪声问题。

1.对丰畅公司超标排放噪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督促丰畅公司加快降噪改造,降低屠宰生猪的噪声,合理调整生猪进场时间,错开居民夜间休息时间;加强精细化管理,注意环境卫生,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3.加快湖北光谷东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进度,早日实现肉联厂搬迁,实现集中屠宰,彻底解决噪声问题。

阶段性办结

8

D3HB202405220077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区石磊山村张家湾有多家三无炼钢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西塞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石磊山村张家湾周边有3家厂区,分别为湖北江汇工贸有限公司厂区、黄石市搏锐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和湖北友利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个厂区共有8家公司,经查,该8家企业均未从事炼钢作业,且无炼钢生产设备,其主要业务实为锻打加工、电渣加工、机械加工等。8家公司中,友利特殊钢公司办理了项目备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现状环评手续;其余7家公司均未办理项目备案、国土规划手续,其中1家公司还未办理环评手续。

2.湖北江汇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和搏锐公司机加工车间离最近居民点(张家湾)不到10m,生产过程中有钢材碰撞、装卸、打磨等工序,且车间靠近居民侧的门窗未封闭,产生的噪声、烟尘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友利特殊钢公司锻打车间距离最近居民点约50m,企业在空气锤锻打钢锭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024年5月25日,黄石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张家湾现有的居民住房敏感点环境空气和噪声开展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日均值要求,居民住房敏感点的昼、夜间环境噪声均超过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石磊山村张家湾已纳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三期项目征收地块,西塞山区于2023年9月对张家湾49户进行房屋征收,目前已签约47户(其中倒房40户)。友利特殊钢公司3个车间也已纳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三期项目(一期)征收拆迁区域内,目前已完成厂房的评估测绘,征地拆迁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属实

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依法依规处理,督促相关企业完善项目备案、国土规划和环保手续,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1.已责令8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及完成整改要求前,不得生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督促相关企业完善项目备案、国土规划和环保手续,友利特殊钢公司采取加装隔音板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