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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十四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4年5月30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5-31 09:58

湖北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522日(第十四批)交办我市的4件信访问题,截至530日,已累计办结55件,其中,查处属实的52件,不属实3件,责令整改41件,立案处罚10件,拘留2人,问责0人,约谈15人。(详见下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十四    2024530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10067

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黄石奥体中心附近有一个建筑公司正在施工,扬尘特别大,渣土运输车抛洒严重,“六有”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开发区·铁山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是金城大道三标段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金城大道项目),现场核查发现金城大道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洒水降尘频次不够等问题。2.金城大道项目于2023年10月办理了《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工程渣土(土方)运输申请审批》、签订了《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文明承诺书》,项目经审批完成后,开始消纳土方。目前,金城大道项目土方消纳已于2024年4月中旬结束,在土方消纳期间未收到渣土车运输抛洒的投诉。

属实

督促施工方整改,所有项目严格落实“六有”措施;加大辖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落实土方运输车辆密闭管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督促施工方于5月23日完成部分裸土未覆盖、洒水降尘措施频次不够等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六有”措施,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加大辖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值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土方运输车辆密闭管理,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2

D3HB202405210062

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青龙山社区四号小区11栋一楼有一家“二嫂煨汤”餐饮店,经营时间是7:00至21:00,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人诉求是不要在居民楼内从事餐饮活动。

下陆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2024年5月23日现场核实时,发现二嫂煨汤餐饮经营操作间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收集净化后通过室外专设竖井排烟至楼顶且排烟口安装方向临街。黄石市城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油烟排放开展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5次检测的油烟均排放达标。尽管该店排放油烟达标,但因其位于居民楼内,产生的油烟对周边的居民有影响。2.黄石市城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于5月22日18:30餐饮高峰时段对噪声开展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二嫂煨汤店外1米,检测平均值未超过4类标准。尽管餐馆噪声达标排放,但因餐馆位于居民楼内,在客流量高峰期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的居民有影响。针对信访人关于“不要在居民楼内从事餐饮活动”的诉求,黄石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针对二嫂煨汤食品许可证延续问题举办听证会,邀请属地街道、社区、律师、相关部门及双方当事人参加。

属实

督促餐饮店及时清洗和修复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系统,保障油烟净化效果;加强巡查管控,加大餐饮店噪声和油烟的检测频率;举办听证会,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

督促该店铺常态化对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系统进行维护,及时清洗和修复,保障油烟净化效果;加强日常巡查,加大餐饮店噪声和油烟的检测频率;二嫂煨汤已于5月28日停止营业,在未取得食品许可证前不得恢复营业。后期针对二嫂煨汤食品许可证延续问题,黄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举办听证会,并邀请属地街道、社区、律师、相关部门及双方当事人参加。

阶段性办结

3

X3HB202405210009

1.黄石市黄石港区联海公司肉联厂位于居民生活区内,距离黄石市自来水水厂上游不足2公里,生猪进入口消毒池紧邻长江大堤、花马湖电排站进水口、水果批发市场及公路干线。该厂址设置严重不符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动物防疫法条件要求,存在市民饮水安全隐患、动物卫生安全风险和人畜共患病风险,居民生活健康隐患以及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和保护生态安全隐患。

2.该厂来往车辆声和凌晨市场经营噪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3.该厂未经处理的污水,经飞云制药厂暗网直排市政管网,大雨天场地污水直接流入花马湖泵站到长江,直接污染市自来水厂水源。

(四)夏季臭气熏天,水果批发市场蚊蝇满天飞,给全市居民身体健康带来重大隐患。

黄石港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肉联厂距离黄石市长江饮用水水源地直线距离约600米,生猪进入口消毒池在长江防洪堤以内,距黄石江滩公园长江岸线直线距离约560米,距离花马湖电排站家属区直线距离约400米,距武黄路小学直线距离约800米,肉联厂外(鄂州方向)有居民私房十余栋,建有防疫围墙。根据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距离确认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屠宰动物防疫条件符合要求。另饮用水水源地陆域范围指的是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外陆域,该企业建设在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不在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2.肉联厂经营时间为02:00-04:00,主要声源为屠宰环节的猪叫声;水果批发市场经营时间为02:00-08:00,主要声源为车辆噪声和人员嘈杂声;周边有大广高速高架桥、沿江大道等交通枢纽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来源复杂。3.肉联厂排水系统和飞云制药厂排水系统相互独立,不存在通过飞云制药厂暗网直排市政管网的情况。目前,该区域排水系统对接黄石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有2处,一处为肉联厂生产区域产生的污水,通过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黄石大道(“两湖一川”餐馆门前)市政污水管网;另一处为水果批发市场和肉联厂办公楼生活污水,通过长江二桥下区间路排水系统接入黄石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此2处污水最终排入花湖污水处理厂。通过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和采样检测结果,截至目前,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未发现肉联厂大雨天公司内污水直接流入花马湖泵站的情况。4.5月22日、5月23日,分别对水果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均未发现臭气熏天、蚊蝇满天飞等问题。但受夏季气温升高的影响,水果易发生变质腐烂,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臭气扰民的情况。

属实

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噪声产生,及时处理好废水,加大市场内外垃圾清运频次,减少异味,改善市场环境卫生。

1.督促肉联厂在屠宰车间周围设置隔音板,控制屠宰环节产生的噪声,对夜间进出车辆加大管控力度,尽量降低车辆进出和拥堵所带来的噪声问题;对水果批发市场内商户进行劝导,减少经营噪声。

2.督促肉联厂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做好收集、处置、净化、排放等全过程管控;督促水果批发市场加大市场内外垃圾清运频次,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加强清扫保洁,保持市场内干净整洁,每周安排消杀,增设毒饵站并投放饵料灭鼠,改善市场环境卫生。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210013

黄石市石教海散矿货场侵占田地,无环保设施,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污水横流,矿尘及浸出雨水含有重金属,造成周边农田土壤河流污染。

阳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石教海散矿货场”为阳新县峰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都矿业公司),峰都矿业公司始建于2002年,2013年进行了扩建,总占地面积6858.09平方米,建(构)筑物用地面积427.78平方米,其他设施用地面积128.15平方米,硬化面积6302.16平方米。经套合国土调查云查询该地块历年地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2013年扩建时占用了耕地(水田、旱地)和林地,其中,占用耕地3975平方米(其中水田3551.1平方米、旱地423.84平方米),占用林地788.72平方米。2.该公司为露天货场,未采取防淋溶措施,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3.峰都矿业公司主要污染来自于物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且雨天淋溶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场区地面冲洗水通过排水沟流集中收集至沉淀池,沉淀池设有预留口。检查时,因未下雨未见有水外排,但通过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在雨量较大时,存在废水溢流至外环境的风险。4.峰都矿业公司门口是106国道,左边为居民住房,右边为企业厂房,后面有一处旱地和一处小水塘。5月22日现场核查,沉淀池无水,无生产废水外排,但发现在该公司靠近小水塘的围墙边有一处渗漏点,已开展采样。

属实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规范企业用地手续,采取措施防治扬尘。

1.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针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督促企业规范用地手续,采取防淋溶措施,并对沉淀池预留口进行封堵;采取安装防尘网等措施,抑制物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结合本地降雨情况,重新核定沉淀池的建设容积大小,确保初期雨水全收集。

3.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用地、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