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月13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黄石港区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开发区•铁山区铁金港黑臭水体治理现场、开发区•铁山区综合管廊项目、下陆区五一湖等处,实地察看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拆迁码头生态复绿、铁金港黑臭水体治理、大冶湖核心区综合管廊污水收集、五一湖湖泊治理等有关情况。
5月14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
周洪宇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任务目标,积极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抓住重点流域、湖泊治理情况,以点带面全面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发挥法律威力,用法律武器积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好部门职能,并积极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省人大教科委主任委员刘传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城环委副主任委员郭玉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丰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国和副市长吴之凌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