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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20时)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7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10日(第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1216日,已办结1件,其中,查处属实的6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5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详见下表)

截至121520时,公示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91件,已办结32件。其中,查处属实75件,不属实16件,责令整改48件,立案处罚5件,约谈16人。
(以上数据为121日至1210日的数据)

序号

地区

举报的

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下陆区

2023年10月至11月,长乐工业园长投五行固废处置(黄石)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时,有刺鼻性废气排放,污染环境。

经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长乐工业园长投五行固废处置(黄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投公司”)10月20日停窑检修后,仓库中收集贮存了较多铝灰,加之11月多阴雨天气,铝灰吸湿受潮后产生氨气,仓库门窗未完全关闭,造成氨气逸散扰民。检修完成后,11月下旬,长投公司回转窑脱硫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多次小时值超标,其中三日出现日均值超标,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责令长投公司开展整改。长投公司对回转窑内的结圈进行深度清理,并对试生产20天期间发现的工艺缺陷、操作适配等问题进行整改优化,调整焙烧工段运行参数,确保再次启窑后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目前正在整改行中。

2、要求长投公司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并在厂区大门外设置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数据,便于群众监督

3、强化后期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强化铝灰仓库贮存和转运管理,规范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监督管理,适时开展监督性监测,倒逼长投公司稳定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消除异味扰民情况。

下陆区委、区政府,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

阳新县

阳新县龙港镇界首村村委会在城门山以修路的名义开山采石,还在山里建了两栋住宅。界首村上塔组、下塔组2023年12月10日在开采大理石。

经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1、发展公司于2013年租赁界首村集体土地用于种植黄桃,因该处机耕路坡势较陡,运输车辆难以上山,2019年该公司与界首村委会达成口头协议,对机耕路的高陡边坡进行降坡、除湾、加宽,产生的石料用于路基平整、弯道加宽、临崖护坡。2023年12月初,公司龙港镇龙界森林防灭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范围内原道路边坡进行修整十余米,产生部分石料堆放现场

2、2022年10月,阳新县龙港镇界首村村民委员会动工建设龙港镇界首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已建设一栋5层的厂房及1处地基。厂房建设未办理相关手续。

1、针对龙港镇界首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山体开挖厂房建设等问题12月4日进行立案查处
    2、责成发展公司迅速对产业路周边区域进行整改复绿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阳新县委、县政府,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大冶市

陈贵镇铜山口村附近某企业排放的烟气,影响居民。

经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企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涉烟气)生产时,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查阅自动监控数据及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虽该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受风向和气压等条件影响,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大冶市委、市政府,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4

大冶市

大志山矿业有限公司在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导致水南湾村的基本农田塌陷、房屋开裂、井水被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1关于农田塌陷,属实。大志山铜矿矿区范围与水南湾村最近距离约900米,由于水南湾及周边区域属地下岩溶裂隙(溶洞)发育严重区,地下水位变化极易导致岩溶地面塌陷,大志山矿井抽排水是地下水位变化诱因之一。

2、关于“房屋开裂”,属实。受损房屋共涉及2幢房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无人居住和使用。房屋主体结构未发现受损,附属房屋有结构性裂缝属年久失修失养老旧房屋及房屋构件损坏情况,应及时加固维修。

3、关于“井水被污染”不属实。大志山铜矿井下废水通过牛皮港排入大冶湖,而信访人反映的水南湾位于大志山铜矿井下废水排放点上游数百米处,在该矿排水范围内,且经查阅该矿自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矿井地下水达标排放

1抓紧推进大箕铺镇水南湾村廊亭南侧、太公坟东南侧地面塌陷应急治理工程,同时组织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农房安全鉴定,同时根据鉴定结论就房屋修缮赔偿问题与周边村民协商解决。

2、加大大志山铜矿附近区域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督促大志山铜矿根据大志山矿防治水治理设计,迅速聘请防治水单位进场施工,启动帷幕注浆防治水补充注浆工程。

4、督促大志山铜矿依法承担塌陷区地面塌陷、房屋开裂变形问题治理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科学合理进行开发利用,有效减少矿山开采及抽排水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5、加强大志山铜矿日常巡查监管,一是督促该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大志山矿周边区域水质进行监测检测,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

大冶市委、市政府,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应急管理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5

大冶市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铜铁矿的选矿厂排放有毒废气。

经现场调查核查情况不属实。

该矿选矿厂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采取湿法除尘工艺,有毒废气产生排放。该矿选矿药剂配置间主要是将松油、黄药和水按比例进行搅拌,制成选矿药剂,搅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异味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外排。现场检查时,该药剂配置间未生产,经调阅该药剂配置间监测报告显示,药剂制备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1、督促铜绿山铜铁矿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合法合规生产

2、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大冶市委、市政府,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6

大冶市

在大冶市华中学校高中部(新校区)附近,有几家铝型材厂,每天在生产的时候排放刺鼻性废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大冶市华中学校高中部(新校区)实为大冶市黄狮海学校(高中部),周边500米范围内有两家铝型材企业两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查阅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该两家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因两家企业邻近黄狮海学校(高中部),经走访学校工作人员了解,均称偶尔能闻到刺鼻性气味,主要集中在阴雨天气。

1、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大冶市委、市政府,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7

大冶市

新冶特钢距离居民区太近,粉尘污染严重,天空中出现黄灰。

经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属实。

1关于“新冶特钢距离居民区太近”,属实。距新冶特钢最近居民点为厂界东北侧金湖街道石花村华家井湾,厂界与该湾距离约80米。该公司的烧结燃料堆场、转炉炼钢车间作为主要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该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

2关于“粉尘污染”,属实。除事故性非正常排放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调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以及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各项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特别是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但由于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较大,对周边环境仍会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天空中出现黄灰”,属实现场检查时新冶特钢正常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排放黄灰色废气情况

1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积极化解工农关系矛盾。

大冶市委、市政府,黄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