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生态环境局与江西省瑞昌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湖北阳新与江西瑞昌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协议的签订对于两家单位实现跨省市区域环境治理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协议,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共同实施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绿色发展的源头管控原则,强化项目审批与两地环境的协调性,共同把好环境污染的“入口关”。加强监测数据与污染源信息共享,深入开展联合监测与执法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沿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区域应急协作,落实大气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大气环境质量预警,及时会商排查处理大气环境问题。
座谈会上,两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交流,就大气联防联控,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标准破解“邻避问题”,探索建立区域大气环境共建共治体系,推动现有污染源分类管理。
下一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执行合作框架协议,深化交流协作,实现跨省大气污染防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治污、应急联动,共同守护两地人民的美好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