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瑞昌市生态环境局与阳新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气联合执法,对湖北远大生命科学与技术有限公司、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两家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在湖北远大生命科学与技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并审查了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管理台账,检查了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在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参观了智能生产线,深入了解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环保改造工作,查看企业污染物实时排放浓度,肯定了企业的低排放浓度和环保改造成绩,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能力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为企业下一步的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方向。
今年上半年,县生态环境局与瑞昌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湖北阳新与江西瑞昌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此次两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深入交流协作,显著提升了执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