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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某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政处罚和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2024年第一批)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31 17:20

【案情简介】2023年8月,黄石市某泵站水文站出现在线监测小时数据超标情况,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据此对沿入江排口进行溯源调查。通过调阅黄石市智慧环保平台信息对排江企业分析发现,大冶某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总排口PH在线监控数值长期处于有规律波动状态。2023年9月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设施PH计探头上套有干扰装置(密闭透明树脂保护罩)。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2023年12月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29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12月26日,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宋某、杨某分别实施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