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 积极主动抓排污口整改——阳新县富池镇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丰山铜矿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序号489)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7-29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类型。

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结合溯源核查情况确定,该排污口位于丰山铜矿尾矿库下游,责任单位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丰山铜矿,负责该排口的日常管理和整治工作,解决污染排放情况。主管部门为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负责监督管理。

(三)整治类型。

清理合并

(四)整治目标

建设尾矿库库区截洪沟,完善尾矿库渗滤液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排放系统,实现尾矿库废水排放口的排放标准从《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新建企业标准提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及相关标准。

(五)所采取的整治措施。

中色大冶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建于上世纪70年代,距离长江干流仅800余米。根据2012年丰山铜矿中段开采工程环评要求,尾矿库应建设2550米截洪沟,减少雨水入库,并对尾矿废水进行治理,《湖北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对此也提出明确要求。但该公司一直未建设截洪沟和选矿废水氧化曝气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导致大量雨水入库形成尾矿废水外排长江,2020年排水总量达279万立方米,吨产品排水量是基准限值的3.48倍。《大冶有色季度环保检查及考核记录》显示,2020年以来,该尾矿库外排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浓度等不能稳定达标。

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此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治,一是停止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和选矿废水;二是新增3150米截洪沟建设,疏浚原有截洪沟700米;三是完善尾矿库渗滤液收集设施,渗滤液收集后,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四是矿井涌水不再排入尾矿库,直接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减少尾矿库排水量;五是完善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实现废水提标升级达标排放;六是尾矿库提前启动闭库,彻底消除环保风险。

此此,该企业于2021年底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在原排污口所在地,重新规划、设计,新建一座废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装置),对外排废水进行处置。

二、整治成效

目前,该企业已基本实现选矿生产废水不外排,循环使用;矿井涌水部分用于补充生产;矿坑涌水、坝面渗滤液、库区积水经过千吨絮凝沉淀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尾矿库下游新建的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装置),再处理,达标后通过该装置的巴歇尔槽外排长江,该处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排放标准从《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新建企业标准提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及相关标准。


整改前,尾矿库废水排放口

整治后,尾矿库废水排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