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以公益诉讼助推“清废”攻坚战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7-13

近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赴罗家桥街道官塘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昔日建筑垃圾沿渠倾倒、百余吨工业固废挤占空地的乱象已不复存在,周边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这一转变,源于大冶市今年3月以来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大冶湖流域开展固体废物污染专项巡查,集中立案三起违法堆放案件,涉及官塘村两处及新美村冯立文湾岸线内建筑用废弃防火保温棉堆积问题,区域水生态安全得到有效守护。

此次办案打破以往“线索上门、事后立案”的被动模式,转向主动“体检”、全程“诊疗”,构建“查、催、跟、防”一体化工作闭环:

查——火眼金睛剖病灶。针对固废属性不明、溯源困难等瓶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浸出毒性检测,出具科学处置“诊断书”;同步厘清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边界,确保检察建议于法有据。

催——精准把脉促整改。 因案施策、分类处置:对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的企业,督促城管部门“清运+处罚”并重;对溯源困难的工业固废,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督促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属地兜底责任,协调有资质第三方规范处置;对紧邻大冶湖的敏感点位,督促第一时间落实围挡、遮盖等预防性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跟——嵌入监督验实效。建立“立案—整改—验收”闭环机制,检察官多次赴现场核验清运、覆土、围挡建设等关键环节,杜绝“纸面整改”“虚假销号”。

防——源头治理防复发。推动城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开展全域排查,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将大冶湖沿岸及行政村交界地带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实现从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

大冶市以公益诉讼助推“清废”攻坚战,实现了从“事后立案”到“防患未然”、从“末端灭火”到“源头整治”的治理逻辑重塑,初步形成“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属地落实”的多元共治格局,为守护大冶湖水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