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黄石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治理压力不断加大。2025年以来,黄石市以立法引领、全程管控、排治结合为抓手,扎实推进建筑垃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立法先行,夯实制度保障
2025年,黄石市人民政府将《黄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纳入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2025年12月11日经黄石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黄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黄石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并制定出台了《黄石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0年)》。
全程管控,落实闭环监管
2025年以来,黄石市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三联单”管理制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市城管委为相关单位统一分配管理服务平台账号,产生单位提前上报运输计划等信息,运输单位如实填报清运相关信息,处置单位核对信息后上传处置结果,各级城管部门通过平台实现全流程实时监控,及时核查违规异常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二是实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专营化管理模式。自2012年以来,每三年一次通过招投标确定建筑垃圾运输专营企业,严格按照《黄石市运输建筑垃圾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公司及车辆相关情况,重点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依据审批的作业时限、行驶线路及消纳点位进行中转运输。全市建筑垃圾专营运输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顶灯、密闭盖板等覆盖率达到100%,车辆运行监管可通过系统实现超速预警、轨迹回查等功能。三是分类消纳处置建筑垃圾。统筹全市项目工地挖填土方量需求和动态平衡,协调全市项目工程作为平衡用土点,用于工程渣土回填。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消纳场的基础上,重点筛分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可资源化利用部分用于循环利用,并统筹推进各城区结合辖区土地使用周期建设建筑垃圾临时调剂场。
排治结合,攻坚突出问题
2026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垃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城管委制定了《黄石市2026年建筑垃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从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置等环节开展集中整治。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沿线、河湖岸线、山林区域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问题。对临时贮存设施清理、违规倾倒点位整改等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为摸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点位底数,市城管委评聘第三方机构对黄石城区全域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并根据遥感监测结果制定了《关于开展黄石城区建筑垃圾遥感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各城区城管部门逐一开展实地核验,确保所有监测点位排查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6年1~5月黄石市各县(市)区排查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43个,共清理建筑垃圾3513吨。5月份通过卫星遥感比对发现各城区疑似点位614个,现场复核及整改问题点位524个,其他问题点位正在持续整改中。6月份,通过无人机巡查和省级有关部门问题交办共计发现问题13个,已w全部整改。
持续发力,推进常态长效
下一步,黄石将紧紧围绕建筑垃圾治理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一是深化法规落地实施。以《黄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契机,全面落实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二是加快推进规划实施。对照《黄石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0年)》,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持续强化排查整治。 紧盯城乡结合部、河湖岸线等重点区域,加大卫星遥感监测频次和实地核验力度,对已交办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坚决遏制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为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