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水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涉水排污单位运行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出台《关于强化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以5项举措不断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推动区域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稳步前进。
一、全面建立“一企一档”
对涉水企业的环评、排污许可证、水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监测报告、应急预案、雨污排口及去向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摸清企业底数和水环境安全管理状况,建立完善监管工作台账,督促企业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
二、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督促重点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测工作;对企业雨、污排口随机开展水质快检;常态化开展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核查工作,确保在线数据稳定、有效;每季度对重点涉水企业雨污水排口开展监督性水质手工监测。
三、实施“四不两直”检查
特殊时段加大抽查力度:雨季和汛期开展涉水企业偷拍偷放专项行动;每月随机开展一次夜查。特殊对象加大监管频次:以化工医药企业、长江一公里范围内企业为重点,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在实施“四不两直”检查时,坚持“零容忍、严执法”的态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四、监管与帮扶结合
针对一般违法行为,首次违法下达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再次因相同事由违法即立案处罚;针对闲置环保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偷排偷放等恶意或严重违法行为的直接立案查处。对上级反馈交办问题开展实地核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按期整改到位。不定期开展送法入企、环境管理专项培训技术帮扶等活动,促进企业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提升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河长制、港长制等现有工作机制,共享水质、水情、水污染、水违规信息,在此基础上与污水处理厂建立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园区建立办案线索移交机制、与区城管建立排水管理衔接机制。依托港长制办公室每月例会形式,交流梳理各条线工作开展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凝聚工作合力。
下一步,该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积极指导帮扶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坚守水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