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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十九批)

来源:黄石市政府网 时间:2021-09-27

(第19批,2021年9月27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HB202109200001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工业废气,生产噪音扰民,居民多次反映未果。大冶市大气1.根据第三方监测数据,新冶特钢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标。虽达到国家规定相关排放标准,企业也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改造升级环保设施,但由于排放总量相对较大,对周边环境仍会造成一定影响。
2.根据第三方噪声检测报告和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符合标准限值。                                   
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金湖街道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打击到位。
2.责成企业进一步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
2D2HB202109190081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家晚村石海庄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大型运输车辆导致道路严重受损,废水污染当地饮用水源,开山炸石导致房屋受损。大冶市1.付家山矿业大型车辆进出频繁,大箕铺镇三角桥村入口至矿山企业路段,有多处路面破损。付家山矿业已于2019年进行路面维修,目前正在建设路边排水工程。
2.付家山矿业厂区外300米范围内有石家堍村北泉湾和石海湾两个自然湾,两自然湾均无饮用水井。村民饮水均来自付家山矿业建设的蓄水池(标高400m),蓄水池水源主要来自付家山矿业标高400米废弃平巷直流水和标高280米废弃井巷水泵提抽。
3.2021年9月13日,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北泉湾和石海湾饮用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4.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为基建矿山,未进行露天开采,未进行开山炸石行为。矿山基建、勘探活动对地面村庄房屋等安全影响,已在应急部门组织审查的矿山开采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中进行论证。大箕铺镇石家堍村北泉湾房屋未发现明显开裂痕迹及地面塌陷、变形等情况。
属实1.责成大冶市交通运输局督促付家山矿业运输车辆限载出行,做好车辆运输覆盖。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大箕铺镇加强企业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责成大箕铺镇督促付家山矿业对沿路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对矿区周边未硬化道路进行硬化,对厂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3D2HB202109190079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与武穴长江大桥旁边,有人非法占用40亩耕地,没有手续,在湿地公园的湖边建设水洗砂厂、碎石加工厂,离长江不到一公里。阳新县其他污染1.2014年1月,江联矿业与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签订了临时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部分场地。2018年江联矿业关闭,将场地归还给上巢村,后该处场地作为武穴长江大桥建设的堆料场。2021年9月初,刘建明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在此从事碎石加工,未办理用地手续,加工场地距离长江岸边约900米。
2.该地块不在湿地公园范围内,现场检查未发现水洗砂厂。
属实1.9月24日,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已对刘建明移动式碎石加工机组进行拆除,将现场堆放的石料进行清理,目前现场已覆土并撒草籽进行复绿。
2.责成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富池镇上巢村擅自将土地出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责成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4D2HB202109190054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龙角山村宋家寨湾附近修武阳高速公路环境问题:1.在去年黄坪山隧道口开炮以来,产生的冲击波,致使房屋开裂和房屋倒塌。2.隧道口经过饮用水源地,隧道开工后饮用水都没有了,水井干涸。3.施工造成噪声污染、扬尘污染以及货运导致的路面损毁。多次反映未果。大冶市噪音1.黄坪山隧道施工项目与金湖街道龙角山村宋家寨湾相邻,经现场踏勘,未发现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现象,部分房屋出现正常伸缩裂缝和地基自然沉降造成裂缝现象,但不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闲置的危房均已设立警示标识、采取封闭隔离等安全措施。
2.龙角山村宋家寨无饮用水源地。该湾饮用水为早年群众自发建设蓄水池,铺设管道从黄坪山引来山泉水,水质好,水量较充足。虽然黄坪山隧道施工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宋家寨湾自来水水量水压较之前略微下降,但能满足群众正常生活所需。宋家寨湾近一年没有采取过应急送水措施,群众饮用水情况正常。
3.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扬尘污染主要是车辆运输和装卸及路基筑铺产生。
属实1.做好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对隧道施工加强全过程监测,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
3.加强施工单位运输车辆限载进出和车辆运输覆盖等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同时督促其在中午时段和夜间停止施工,避免噪音扰民。
5D2HB202109190048大冶市碧桂园小区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管网,直排大冶湖。大冶市2021年9月20日,大冶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碧桂园小区已建成的污水管道已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但碧桂园三期沿熊家洲中心港道布置的三处雨水排放口有少量生活污水往外渗流。属实1.对沿港各排口所排放水体水质进行检测,对小区内雨污排水系统和小区外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水直排进行溯源调查。
2.根据水质检测和管网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改造雨污水错接混接点,完善雨污分流设施。
3.加强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避免出现管网破损、管井堵塞等现象。
6D2HB202109190045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园博大道与体育西路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海棠湾713地块。1.地块西侧围墙外和海棠湾小区内绿化带堆积、填埋建筑垃圾,污染土壤。2.按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规划,西侧围墙外纳入生态红线范围,但到现在没有绿化,却作为施工便道,车辆在此行驶扬尘污染严重,没有采取降尘措施。开发区·铁山区土壤、大气1.黄石绿地海棠湾713地块东侧为714地块,北侧为711地块。713地块围墙外建筑垃圾系绿地公司临时堆放所致。
2.黄石绿地海棠湾713地块西侧围墙外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有轨电车项目建设,体育西路道路施工导致原有711地块通行道路中断,为解决711地块道路通行问题,绿地公司在西侧围墙外建设临时施工道路并硬化。由于项目未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车辆行驶扬尘污染较重。
属实1.2021年9月21日绿地公司将地块西侧围墙外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土地已平整,现场覆盖绿网。绿地公司与第三方黄石市路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建筑垃圾由第三方外运至市城管委指定地点处。
2.黄石绿地海棠湾713地块西侧绿化带因施工需求暂不能按图全部实施,除临时施工道路以外,其余裸土部分绿地公司将于9月24日开始临时绿化施工,计划于10月15日完成。临时施工道路部分待711地块交付使用后,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
3.绿地公司已安排人员、车辆对西侧围墙外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目前路面渣土已清扫完毕并保持每日两次冲洗。
7X2HB202109190048湖北省大冶市的众多铝材厂不如实上报产灰数量,私自建立厂房囤积大量铝灰(实美铝业、金桥铝业等),把大量铝灰对外公开出售;同时,位于大冶市的湖北众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当地环保部门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在没有取得处置该危废资质的前提下,收集了省内外的铝灰。大冶市其他污染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铝灰由一般固体废物转变为危险废物,废物特性为反应性。由于黄石地区暂无该危废处置资质企业,除个别企业依法转移处置少量铝灰外,大多数企业均储存在各自企业危废仓库中,经核查,未发现对外公开出售情况。
2.由于黄石地区及周边尚无铝灰利用处置资质企业,为合法、安全利用处置我市铝型材企业产生的铝灰,有效消除铝灰大量积压堆存引发的环境安全隐患,鉴于湖北众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精匠环保科技公司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已验收,且有大量库容,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印发《关于做好铝材行业铝灰、烟道灰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铝型材企业通过与湖北众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精匠环保科技公司签订危险废物仓库租赁合同方式转移危险废物。截至目前,湖北众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黄石地区8家铝型材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应急贮存租赁合同》,共应急转移58车次、2622.47吨铝灰,尚未投入生产。
不属实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会同大冶市高新区、还地桥镇加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从严、从快查处非法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8X2HB202109190046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榨桥村,罗金大道旁边位于12组新型材料造砖厂,碎石加工粉尘严重。大冶市大气1.2021年9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维修颚式破碎设备,雾淋降尘设施正在使用,厂区及厂门地面有积灰。
2.2021年9月20日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正在对厂区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厂区地面有少量积灰,厂门道路无明显积灰;生产车间内振动筛设备正在工作,生产车间外墙有少量粉尘散排。
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企业正常生产时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9X2HB202109190039黄石市大治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马川街路殡仪馆的锣鼓声、鞭炮声、哀乐声,还有真空炮声噪声扰民。大冶市噪音信访反映的金湖街道办事处马川街路殡仪馆为大冶市殡仪馆。2021年大冶市殡仪馆实行馆内禁鞭。因馆前金株大道金湖街道路段不属于禁鞭范围,送葬群众前往市殡仪馆途径金株大道路段存在燃鞭、放炮、奏乐等行为。虽经多年努力实现了馆内禁鞭、禁乐,但群众送葬习俗仍然没有完全扭转。属实1.责成大冶市加大文明治丧宣传引导。将送葬队伍禁止沿途燃鞭、奏乐等规定作为宣传重点,动员村(居)委和村庄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遵守规定。
2.进一步规范群众送葬车辆、人数,控制噪音扰民等不文明行为。
10D2HB202109190023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嘉泰银河湾小区第五期,侵占了周边公园湿地问题。下陆区生态嘉泰·银河湾项目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18号,由黄石市嘉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现已建成四期。项目第五期尚未开工建设,但对磁湖湿地公园未建设地块存在临时借用情况,主要用于修建临时施工便道、临时围栏,围栏内建造简易结构临时板房,未侵占公园周边湿地。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嘉泰公司归还借用土地并恢复生态原貌。不属实1.责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陆区分局、下陆区建设局、下陆区城管局等部门强化建设施工监管,防止发生违法违规以及其他破坏磁湖湿地公园行为。在该项目完工后,督促嘉泰公司归还临时借用土地,拆除临时建筑,并恢复生态面貌。
2.责成团城山街道以及箭楼下社区及时向居民做好情况通报、思想疏导工作。
11X2HB202109190026下陆区2008年黄黄(黄冈-黄石)500kV高压线路架通以来,高压电磁辐射影响马家堰、赵罗小区居民生活。下陆区辐射此事项属于重复信访,2021年9月9日黄石市在收到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09080098号交办件时已经查明了情况。国网湖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北博润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卫王社区与500kV高压输变电线路距离最近的7户居民房屋前后开展电磁辐射检测,检测结果远小于环保限值设定。不属实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长乐山工业园区向马家堰、赵罗小区的居民群众及时通报电磁辐射检测结果,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12X2HB202109190023大冶市灵乡镇宫台村余路湾2组合作社承包人违规占用余路湾的农田、耕地、山林等。大冶市生态1.信访反映的主体为大冶市余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在灵乡镇政府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并在省自然资源厅设施农用地备案系统备案。用地符合国家及省关于设施用地中有关标准,但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未办理砍伐手续。
2.该合作社建有辅助设施用房及厕所,占用地类为林地,已办理设施用地手续。
3.五个养殖鱼池占地面积9.023亩。五个养殖鱼池其中有三个坑塘水面为1983年村设林场所建,另两个是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间该合作社依低洼地势筑堤坝建成,合计占地4.723亩,未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针对该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未办理砍伐手续的行为,2019年8月1日大冶市林业局进行了处罚。合作社根据林业部门要求对其承包范围内山场进行了补植补造,面积约40余亩。
属实对大冶市余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承包范围内新增两处鱼塘的违规占地行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处理。
13D2HB202109200002大冶市金湖街道铁路桥社区铜山铜铁矿采矿地址位于居民集中区,采矿区域与铜路山古铜矿遗址保护区重叠。该企业采矿许可证涉嫌造假,放炮采矿,震坏了居民房子。大冶市生态1.铜山铜铁矿矿区范围0.0958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内分布有金湖街道石花村卢家湾部分居民区、金路物流支线铁路等,存在部分居民区与矿区范围重叠问题。
2.铜山铜铁矿矿区范围未与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范围重叠,但矿区范围北部与古铜矿遗址保护区一、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部分重叠,重叠面积0.0413平方公里。
3.该矿属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发证采矿权,采矿许可证为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统一配号、登记。
4.2018年2月,原省安监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大冶市铜山铜铁矿-500至-600m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印发审查意见:该矿与居民点最近距离大于爆破安全允许距离45m,生产期的爆破振动不会对附近居民点房屋产生破坏性影响。现有17栋居民房屋位于铜山铜铁矿地下采矿区域,未发现地面塌陷,房屋主体结构受损等情况,目前该区域居民房屋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属实1.加强采矿区域房屋安全监管和安全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铜山铜铁矿依法依规开采和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义务。
3.对铜山铜铁矿矿区范围北部与古铜矿遗址保护区一、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部分重叠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处理或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达成互不影响协议。
4.从严控制遗址保护区内的各类生产企业,尽量减少对遗址的干预,对保护区内的工业项目逐步整治、搬迁和拆除。
14D2HB202109190008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分水岭村村委会在曹家湾6组土地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分水岭村委会违反土地法在6组土地上新建7个祠堂。开发区·铁山区生态1.该信访涉及的地块属汪仁镇分水岭村原老煤矿废弃地(堆放煤矸石),该煤矿已于九十年代末关停。2020年8月分水岭村委会组织对此处废弃地进行了场地平整。分水岭村委会将场地清理出的煤矸石销售给了阳新县白沙镇福星页岩砖厂,所得收入缴纳至财政专户,部分现金支付用于青苗补偿费、运输费、管理工资等相关费用。
2.分水岭村两委于2020年8月组织召开全村党员、群众代表、村民组长大会,决定对原老煤矿废弃煤矸石进行清理,拟选址作为还建祠堂。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有动工建设痕迹。
不属实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分水岭村村委会承诺在用地、建设手续未落实前不予建设。
        说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6日,共受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221件(其中来电131件,来信90件)。截至2021年9月26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139件,责令整改13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金额524.45万元,立案侦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