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2024

来源: 时间:2025-12-31

黄石市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2024年)

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12月

目 录

一、监测要求

(一)监测范围

(二)监测项目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四)评价方法和标准

二、总体情况

三、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二)超标情况

四、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二)超标情况

五、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二)超标情况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二)超标情况

七、VOCs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二)超标情况

八、执法立案查处情况(有)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十、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建议

具体监测数据见附表:

附表1: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2:入河排污口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3:重点尾矿库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4:重点尾矿库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5: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6:涉重行业企业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7: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8: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9:VOCs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10:VOCs排污单位超标数据一览表



一、监测要求

(一)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主要为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具体按照随机及管理需求确定,满足生态环境执法需要。重点做好入河排污口、涉重行业排污单位相关堆场和尾矿库的监测。

(二)监测项目

1.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

pH、氨氮、总氮、COD、总磷、流量为必测项目。根据排污口类型,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项目监测。

2.重点尾矿库监测

尾矿库污染物监测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尾矿库周边地下水、尾水排放及下游地表水水质的监测监控,根据尾矿成分明确特征污染物种类,制定特征污染因子监测项目。

3.涉重行业企业监测

按许可证、环评报告书或批复文件的要求对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进行监测。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监测点位应设置在车间排放口。涉及重金属堆场的行业企业,做好总排口、雨水口的抽测工作。

4.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

结合管理需求,参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定监测项目,重点监测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

5.VOCs排污单位监测

涉废气VOCs排放企业,监测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或TVOC等项目。可按照《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并依据已出台的VOCs)国家和湖北省地方标准设置监测项目。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对于列入省厅下发清单及各专项工作明确要求监测的点位,至少监测1次/年;其余排污单位根据日常监管和执法需求确定抽测频次。对于监测结果存在超标行为的排污单位,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四)评价方法和标准

按照相应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行业排放标准等)

二、总体情况

根据《2024年黄石市环境监测方案》,截止12月31日,我市对纳入“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污染源执法监测名录的排污单位54家企业开展了执法监测。

三、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数据来源省厅黄石监测中心)

(一)监测情况

根据《2024年黄石市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对24个入长江排口进行采样监测,其中黄石港区青山湖泵站冷却水排口(FA4202020034QT00)、黄石港区青山湖泵站入江排口(FA4202020079GQ0)、黄石港区胜阳港大泵房排口(FA4202020020GQ00)、黄石港区胜阳港小泵房排口(FA4202020050GQ00)、黄石港区花湖泵站(FA4202020075GQ00)、黄石港区邦之德牧业厂区雨水排口(FA4202020127GY00)、西塞山区农发泵站排口(FA4202030253GQ00)、新港园区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雨水排口(FA4202220357GY00)、新港园区棋盘洲大桥下北侧100米沟渠(FA4202220344QTFP)9个排口因现场地形等客观原因无水排放(多次勘查现场),无法采样。目前累计已完成了15个点位的采样监测工作,完成率91.67%,已出具监测报告22份。已采样的15个点位的监测数据均录入网上系统。

1 黄石市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地 市

入河排污口(个)

已监测(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黄石

24

15

62.5

14

1

6%

合计

24

15

62.5

14

1

6%

(二)超标情况

    已采样的15个点位中只有黄石港区胜阳港泵站自流排口(FA4202020036GQ00)1个点位存在总磷因子监测项目超标。

2超标排口数及超标倍数范围情况(按超标项目统计

超标项目

超标排口数(个)

超标倍数范围

总磷

1

0.12

四、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数据来源大冶市、阳新县上报资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厅下发的2023年重点监测尾矿库清单,黄石市共有137个重点尾矿库,其中大冶市92个,阳新县45个。具体情况如下:

大冶市的92个重点尾矿库,其中已闭库有89个,在用的3个,分别是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尾砂库、大冶市亚峰矿业有限公司尾砂库、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山口铜矿周家园尾矿库接替工程。

阳新县重点尾矿库有45个,已闭库有41个,在用的仅剩4个,分别是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老尾矿库、阳新县鑫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石贵垅库区)、阳新县鑫晟矿业有限公司阮家堍尾矿库、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花桥垅尾矿库。

(二)监测情况

因上述7家尾矿库尾水不外排,循环使用。大冶市、阳新县因无执法需求因此2024年未进行执法监测。

3 黄石市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地 市

重点尾矿库(个)

已监测

(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黄石市

137

0

0

0

0

0

合计

137

0

0

0

0

0

(二)超标情况

表4黄石市重点尾矿库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个)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五、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4年我市根据执法需求,对纳入“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涉重的污水处理厂、电子行业及采矿企业的污染源开展了执法监测。监测企业11家,监测比例23.4%,监测结果1家涉重企业总排口超标。

5黄石市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情况

地 市

已发证涉重行业企业(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企业(家)

超标企业(家)

超标率

黄石

47

11

23.4

10

1

9%

合计

47

11

23.4

10

1

9%

(二)超标情况

黄石星河电路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总铜因子超标

表6 黄石市涉重行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个)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总铜

1

1

0.765

       \

\

\

\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目前黄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含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共有40家,本年度根据执法需求实际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4家,监测结果4家合格,无污水处理厂超标。

7黄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地 市

城镇污水处理厂(家)

已监测

(家)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家)

超标数量(家)

超标率

黄石

40

4

10

4

0

0

合计

40

4

10

4

0

0

(二)超标情况

表8黄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

\

\

\

七、VOCs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4根据执法需求对纳入“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污染源执法监测名录的10家VOCs排污单位开展了监测,无超标。

9 黄石市VOCs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VOCs排污单位(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黄石

33

10

30

10

0

0

合计

33

10

30

10

0

0

(二)超标情况

10黄石市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0

0

0

0

八、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2024年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共开展执法监测140次。截止目前,通过监测报告(超标),已完成行政处罚20起,处罚金额198.5万元,免予行政处罚7家。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监测能力不足。黄石市没有自己的地市监测站,县级监测站资质、人力、物力、财力均有限。

(二)执法监测的经费保障不足。

(三)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系统的基础信息资料不全,信息填报步骤繁琐。

十、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建议

2025年将按照计划性监测和突击性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年度执法需求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把年度环境重点监管、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及曾经超标的企业作为计划性监测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深入实践生态环境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确保执法监测数据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及有效证据。

建议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执法监测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经常举办相关培训交流活动;对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系统进行系统升级。

具体监测数据见附表:

附表1: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2:入河排污口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3:重点尾矿库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4:重点尾矿库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5: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6:涉重行业企业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7: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8: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数据一览表

附表9:VOCs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一览表

附表10:VOCs排污单位超标数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