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黄石市2024年
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新闻发布会举行
会上,记者获悉
今年1-7月份
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
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向好趋势
截止目前
我市考核断面水质总体良好
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1-7月,我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3.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1.0%。其中,6月和7月PM2.5为12.8和10微克每立方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进入前20名,分别排名第20位和第17位。
除此之外,2024年1-7月,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5.2%;臭氧浓度为15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3%;累计优良天数为17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6%,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据了解,市政府即将印发《黄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多管齐下守护蓝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启动“守护蓝天 共同缔造”大气小微站预警联动活动,60个大气管控小微监测站点即将上线。今年下半年,将联合各街道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建立“环管员”队伍,引导群众关注空气质量,杜绝燃用煤炭、露天焚烧垃圾及纸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让每个人都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为营造“黄石蓝”贡献力量。
水环境质量
今年截至目前,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长江风波港、长江中官铺(上巢村)、富水富池闸、大冶湖大冶湖闸、高桥河港口桥等5个国控考核断面都稳定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6个省控考核断面中,王英水库库心断面为Ⅰ类,富水十里湖断面为Ⅱ类,大冶湖磊山湖心、保安湖湖心、三山湖大冶湖心为Ⅲ类,网湖湖心为Ⅳ类。
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90.9%,与去年同期持平。无劣Ⅴ类断面,长江干流断面全部达到Ⅱ类。
黄石不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5个,跨行政区的水功能区2个,全部达到Ⅱ类,达标率为100%。
全市3个县级以上和1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达标率100%。
为进一步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我市今年将推进长江干流跨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建立鄂州市、黄石市在长江干流生态保护和治理协调机制,推进上下游协同共治,以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为目标, 鄂州和黄石各出资500万元,将水质断面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坚持奖优罚劣、公平合理、 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日常数据,每季度核算,每年结算,倒逼各地强化流域水质提升,促进长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
美丽黄石的生态底色
愈发清晰
黄石的碧水蓝天
我们一起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