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3日
地区 | 信访件 编号 | 投诉 时间 | 投诉 方式 | 投诉内容 | 交办方式 | 调查处理情况 |
黄石市 | 鄂环信访20240374
| 10.11 | 网络 | 新冶特钢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粉尘和黄色的烟尘并带有一定刺激性气味,同时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一直超标。诉求:停止一切违法排放,按照正常程序生产,并给予来访人答复意见。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调查情况:一是关于反映新冶特钢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粉尘和黄色的烟尘并带有一定刺激性气味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排放大量烟粉尘现象,厂区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和TSP监测仪监测数据显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相关标准要求。调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调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4年,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无日均值超标现象;有13次颗粒物小时值超特排标准(10mg/m3)的现象,但最高值不足18mg/m3。超低排放并非零排放,且企业颗粒物偶尔小时值超特排标准排放,因此群众反映的烟粉尘可能存在,但不是常态。 二是关于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超标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信访人为金湖街道马叫村一组村民,住所位于大冶市新冶特钢厂区西侧,矿冶大道以北,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大冶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冶政办函[2019]8号):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厂界矿冶大道侧)和“3类标准”(其余厂界)。通过查阅该单位2024年第三、四季度自行检测报告等资料,未发现该单位厂界噪声排放超标相关情况。2024年6月26日、2024年12月3日,大冶市分局两次委托第三方对新冶特钢厂界西侧、南侧及周边敏感点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超过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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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 | 鄂环信访20240379
| 10.11 | 网络 |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吴永胜通过来访于2024-10-11反映大冶东风农场管理区垃圾中转站废水污染周边鱼塘(东风农场水产养殖三人片区),请求处理。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调查情况:信访人吴永胜鱼塘位于大冶市东风农场场区,与大冶市东风农场生活垃圾中转站隔路相对,中间是铁东线公路。该生活垃圾中转站主要进行垃圾收集后统一外运,配套建设有收集池,收集池废水由第三方公司利用吸粪车统一转运处理。 我局在2024年10月12日接到该信访件后,多次赶赴现场核查,该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垃圾中转站与信访人所在鱼塘间隔铁东线公路,但在中转站旁边建设有一条地埋水泥管,目前该水泥管已进行封堵至管径一半,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至信访人所在鱼塘。 通过协调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了解到,信访人自2022年以来多次找到东风农场环卫所反映由于中转站的脏水流至信访人鱼池导致其鱼池死了好多鱼问题,东风农场管理区环卫所已对收集池有少许渗漏情况进行维修。同时由于中转站厕所粪便池是露天的,暴雨时有少量粪便水外漏。中转站渗漏液不存在对外排放,均由第三方中联公司拖走了,不存在有害液体外流。垃圾中转站按信访人要求把粪便池回填覆盖了。信访人吴永胜来访重复反映2022年大冶市东风农场生活垃圾中转的废水排放至其鱼塘导致养殖鱼大量死亡,要求东风农场垃圾处理站补偿所有损失等问题。 处理情况:大冶市东风农场已于2024年7月8日签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建议信访人走司法程序,最终由人民法院来裁决。 信访人反映的死鱼问题发生在2022年,大冶市东风农场按“管行业管环保”原则已组织城管环卫部门对该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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