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日
地区 | 信访件 编号 | 投诉 时间 | 投诉 方式 | 投诉内容 | 交办方式 | 调查处理情况 |
黄石市 |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220907420000020416 | 9.7 | 来电 | 反映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王曙村附近有人炸山,居民生活影响严重,电话反映多次无效,希望相关部门实地考察解决。 | 转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 经查, 举报人反映的是湖北省阳新县沙村建材厂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阳新县富池镇沙村、王曙村,施工现场距周边最近村庄约800米。2021年7月,市自规局审批同意了《湖北省阳新县沙村建材厂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2022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7月22日,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工程内容主要为削(清)方工程和场地平整工程,预计2022年工程量约650万m³,2023年工程量约840万m³。该项目已完成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已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完成《湖北省阳新县沙村建材厂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省阳新县沙村建材厂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湖北省阳新县沙村建材厂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湖北省阳新县沙村建材厂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安全预评价》。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了控尘设施设备,共有4台洒水车,12台雾炮机,3台高压喷枪,潜水泵2台,铺设防尘水管1500米,山顶可储水60m³。但由于7-8月干旱高温天气,连续35℃以上高温,且少降雨,削坡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车辆运输道路扬尘排放严重,对周边村庄有影响。投诉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地方和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提出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的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到:1、落实粉尘监测及管理措施,在山体和村子之间设置了粉尘监测装置,控制粉尘全天24小时不超标。2、建立粉尘噪声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落实各项措施。3、落实夜间降尘措施,夜间作业时高压喷枪,洒水车在易产生粉尘区域进行喷水降尘。4、对易起尘材料及开挖土方进行遮盖,修建进出场道路硬化和修建冲洗槽,在装车倒料前向矿岩洒水,在矿岩堆充分湿润后再进行作业。5、对相邻村庄进行洒水降尘,保证村内空气质量。 |
黄石市 |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220902420000020443 | 9.2 | 来电 | 反映黄石阳新滑石村采石厂粉尘污染严重,厂离居民点约500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转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
阳新县兴国镇滑石村东山采石有限公司于位于阳新县经济开发区滑石村。该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同时,滑石东山采石厂纳入2022年度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任务。2022年6月7日,该采石厂完成资源处置手续后,生态修复项目开始实施。 我局阳新县分局多次现场检查发现:1、滑石东山采石厂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正常生产;2、该公司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雾炮机等未开启使用)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阳新县分局对该采石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确保扬尘防治设备正常运行,做好厂区洒水和保洁,降低扬尘污染; 2、做好露天原料和淤泥覆盖工作,降低扬尘产生; 3、做好运输车辆清洗和遮盖工作,出厂车辆必须清洗和遮盖,禁止带泥上路; 4、对该公司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对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我局已对阳新县兴国镇滑石村东山采石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