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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最严法治观保护黄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5-08

  “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5月7日,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长江保护法》宣贯学习讲座。

  此次讲座特别邀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任峥,围绕《长江保护法》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主要特点与重点条款、省内相关立法、贯彻落实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参会人员更深入理解《长江保护法》具体内容。

  黄石拥有70余公里的长江岸线,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今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将切实贯彻长江保护法的系统观念,坚持最严法治观,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一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大冶湖、富水和保安湖三大入江水系,做好截污治污和减污控污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坚决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三是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按照“碧水、绿岸、洁产、畅流”的要求,积极推进岸线绿化美化、沿江岸线国土整治、矿山的生态修复、绿色码头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水生态治理工程六大工程。

  今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学习讲座,通过各类学习,运用好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不断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运用好测管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协同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